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秦玉海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6-04-11 10:31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秦玉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秦玉海,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秦玉海利用担任中共河南省焦作市委书记、河南省副省长、河南省公安厅长、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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