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力构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机制
到2016年年底形成布局合理适度集中的环资审判体系
为了切实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动河南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3月2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打算。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14年以来,河南法院共审理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291件,涉及环境资源民事案件934件,涉及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及非诉执行案件880件。
河南法院着力推动专门化审判机制的建立。目前,除河南高院有具有独立设编的环资审判庭外,郑州、洛阳、新乡、鹤壁、信阳等5个中级法院,中牟、洛阳市涧西区、孟津、新安、原阳等5个基层法院的环资审判机构编制已获批准。其他法院也根据本辖区具体情况共成立了61个专门审判环境资源案件的合议庭及巡回合议庭。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人员197人,学历均为本科以上。
河南高院积极探索环资专业化审判模式。目前,已下发《关于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受理案件范围的通知》,对归口审理和指导的案件案由进行了公布,实行民事、行政的“二合一”审判模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牟县人民法院实行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审理模式,并已审结三类案件共442件,为全省法院实行“二合一”或“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两年来,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公众参与度不断加大。河南法院重视以开展专项活动、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环境资源司法宣传工作。2014年4月,河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专题通报涉环境污染类典型案件。2014年4月,河南高院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出台《关于依法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建立重大案件协商机制、案件日常通报机制、联席会议机制,提升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和司法水平。
河南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以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引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大力推进审判专门化建设。到2016年底,形成布局合理、适度集中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依法妥善审理环境公益诉讼。建立完善依职权调查取证、鉴定制度,构建诉讼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尝试设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与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政府财政部门等协商确定环境损害赔偿金的交付使用方式。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使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参与到对行政权的监督中去;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充分运用环保禁止令、自由刑、罚金刑等刑罚手段。妥善审理好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共治的工作机制。(冀天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