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湖北省武汉市“平安单位”建设工作会上获悉,目前,全市457家加油站已全面实行散装油销售实名登记,单位或个人需要购买散装汽油的,需出示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或证件。
据悉,对日常生产、生活中确需购买散装汽油的单位和个人,由购买人到从事生产、生活活动所在辖区派出所申请开具证明。辖区派出所在核实购买人的实际需要和身份情况,登记购买人身份信息、购买数量、用途等情况后开具证明。单位需要购买散装汽油的,经办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用途、数量)、本人身份证件,到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就近到指定加油站购买;个人需要购买散装汽油的,购买人需提供由所在居(村)委会同意的申请(注明用途、数量)、本人身份证件等,到属地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就近到指定加油站购买。
据介绍,公安机关将加强对加油站的日常检查,对加油站或加油员违反有关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追究责任;对加油站不按要求落实相关规定的,按照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进行限期整改并处警告;对连续3次检查发现违规销售的,由公安机关商请安监部门暂停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年审资格,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严肃查处。
据了解,武汉市政府已划拨专项资金在全市加油站安装散装油销售实名信息系统,预计2016年内投入使用。届时,购买人只需携带身份证前往加油站,验证身份证信息后即可购买。(王威 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