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全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2016-03-16 08:53  来源:法制日报

地方法院全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网上法庭让诉讼和网购一样方便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地纷纷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消费维权、商品真伪鉴别等服务,提高广大消费者防骗识假维权能力。图为内蒙古通辽火车站铁警在候车室为旅客讲解识别假火车票的方法。新华社发 宫文波 摄

  互联网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也给网络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新问题。近年来,以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电话购物等非现场购物为代表的新型消费方式增长迅猛,与此相应的投诉以及相关的消费纠纷也在迅速上升。

  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2015年,涉及到海淘的投诉达数万件之多。为此,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别为互联网领域交易作出相关规定。

  不过,无论是传统领域还是网络领域,要想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除去规范商家诚信经营外,还需为消费者提供便捷、公正的法律维权途径,这是营造一个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所必须的。

  设立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消费者网上“填单”就能起诉;成立金融审判庭,促进案件专业化审判;旅游巡回法庭深入景区,就地及时开展审理调解……《法制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北京、浙江杭州、海南三亚三地法院发现,地方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消费者权益也是“蛮拼的”。

  网上法庭助力网络维权

  “双十一”“女人节”……不少网友在一个个网购“血拼”中满载而归,近年来,法院受理的网上交易纠纷量也随之增多。网络打破了买卖双方的空间桎梏,可一旦涉及打官司,彼此间的物理距离,往往成为维权障碍。

  湖南省消费者齐先生的网购维权之路却相当经济、便捷。齐先生去年在网购了一个中秋礼盒,收到实物后却发现,这款“进口月饼”名不副实——没有松子仁,都是添加剂。何先生将销售商与平台方一并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30日,案件在余杭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开庭。原被告都没有出现在法院,原告齐先生在湖南,被告销售商在上海,被告平台方在杭州,通过网络“隔空”出庭。

  买东西能在网上,打官司也能在网上搞定,这就是浙江法院去年以来试点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

  作为全国电子商务发达地区之一的杭州,近年来涉电子商务纠纷多发频发,案件量持续上行,亟需寻找更便捷的审判方式。

  2015年4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人民法院专设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探索网上纠纷网上解决的司法运行新机制,8月正式上线。

  目前,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已经实现起诉、调解、立案(管辖异议)、举证、质证、开庭、判决等各诉讼环节全程网络化,主要审理网络支付纠纷、著作权纠纷、网上交易纠纷三类电子商务纠纷案件。

  杭州市中院电子商务诉讼指导中心主任张政说,网上法庭诉讼流程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与传统线下诉讼并无差异。

  据介绍,网上法庭将管辖法院的选择、诉讼请求的提出等诉讼事项全面结构化,当事人一般只需勾选相应选项,即可完成起诉、应诉等过程,实现网上诉讼与网上购物一样简单、便捷。

  网上法庭还有一个“高大上”的功能——为解决消费者维权中常遇到的搜集证据难问题,系统会根据消费者所录入的纠纷信息,自动生成被告资料,将电商交易平台上自然留存的订单、聊天记录、宝贝快照、合同借据等数据全部导出作为证据。

  据余杭区法院院长罗鑫介绍,截至目前,余杭区法院已经通过系统提交3177件案件,其中经诉前调解撤销申请的1111件,正式立案519件,诉中调解成功215件,判决11件,且日均以40件的速度增长,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维权。

  金融类案件专业化审判

  银行存款不翼而飞、银行卡被盗刷、理财风险不明示、保险理赔被拒……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发展不断深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日趋丰富,金融消费纠纷也多发频发。

  这种情况在北京市朝阳区比较突出。据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入驻朝阳区的金融机构总数近2000家,占北京市的四分之一。

  自2012年至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涉及借款合同、金融借款、委托理财、储蓄存款等多领域金融类案件两万余件,涉案标的额达61亿余元,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委托理财纠纷等类型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

  今年1月28日,朝阳区法院在前期试行金融类案件专业化审判的基础上,成立金融审判庭。

  朝阳区法院副院长郭莉蓉介绍说,单独成立金融审判庭是针对金融类案件大幅增长、金融业司法需求空前旺盛的主动应对措施,也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专业化审判水平和审判质效提升的重要举措。

  新成立的朝阳区法院金融审判庭有法官12人、书记员10人,绝大部分是80后年轻人。这些法官虽然年轻,但在院内已经属于审判一线的骨干力量。金融审判庭审理的案件范围包括借款合同、储蓄存款合同、银行卡、委托理财合同、证券、期货、信托纠纷,以及与借款、理财有关的保证合同纠纷等。

  据朝阳区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王丽英介绍,金融审判庭实行类案集中办理机制,即根据审判团队特点,由某一个合议庭相对固定审理某一类金融类纠纷,并将审判经验积累与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紧密结合。

  据了解,朝阳区法院金融审判庭成立不到一个月,收案近500件,预计今年收案量将超过7000件。

  巡回法庭化解旅游纠纷

  国家旅游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国内游达40亿人次,人均出游接近3次。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旅游服务合同、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纠纷案件屡有发生。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旅游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人民法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旅游景区等游客相对集中区域派出法庭建设和巡回审判工作。在此方面,海南三亚走在了国内前列。

  今年春节期间,山东游客盖女士和丈夫孙先生到三亚旅游,入住三亚一家酒店,孙先生洗澡时不慎摔倒,3根肋骨骨折。孙先生要求酒店赔偿8万元未果,今年2月11日,盖女士拨打了三亚市城郊区人民法院24小时旅游投诉服务电话,希望法院为其主持公道。

  接到投诉后,城郊法院旅游审判庭负责人黄春英询问双方意见后进行了多次调解,双方于纠纷发生后的第二天便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对旅游审判庭高效、快捷处理旅游纠纷的便民举措都表示感谢。

  旅游业是三亚的支柱产业,早在2002年4月,城郊区法院便设立天涯海角、南山、亚龙湾3大国家级旅游景区旅游巡回法庭,在重大节假日全天候、平时不定期进驻景区开展法律服务、巡回办案,适用简易程序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成为全国首创的“景区移动法庭”。2010年7月,城郊区法院设立具有独立机构编制的旅游审判庭,2012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

  黄春英说,旅游巡回法庭通过10多年的尝试,形成旅游纠纷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和“三定、四就、一重、两免”的审判工作机制。“三定”即定期、定点、定人;“四就”即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一重”就是注重调解;“两免”就是对小额旅游纠纷案件免收诉讼费和申请执行费。

  自开展旅游巡回审判以来截至2016年2月29日,旅游巡回法庭共处理旅游咨询、调处非诉纠纷和审理诉讼案件1.14万件,其中调处非诉和旅游诉讼案件2604件,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旅游巡回办案调解率达100%。(记者 葛晓阳)


责任编辑:陈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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