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司法行政工作以坚持“五个发展”为根本,紧紧围绕法治青海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能力,重点在维护稳定、法治惠民、深化改革等三方面发力。
在维护稳定方面,持续强化刑罚执行,大力开展“强化制度、严肃纪律、消除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罪犯医疗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局中心医院统一管理各监狱医院管理模式;推进大通监狱建设项目,完成指挥中心等3个单体建筑招投标及开工建设;力争实现年度“四无”目标。持续加强戒毒管理,认真做好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前期准备工作;加快筹备特殊病强戒所建设和场所布局调整;探索民族医疗技术在戒毒领域的应用;全面开展场所现代化文明规范建设;力争实现年度“六无”目标。持续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贯彻落实司法部等六部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出台《实施意见》,促进社区矫正社会化;提升社区矫正保障能力,推动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探索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积极配合做好社区矫正立法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在法治惠民方面,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科学谋划“七五”普法规划工作;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完善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5项工作制度;不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在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暨活佛(阿訇)说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等。深度推动法律服务,制定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全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全面完成律师事务所管理权限下放;启动律师服务藏区第三轮帮扶派遣工作;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青海省2016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签订目标责任书;组建省司法厅“12348”法律服务呼叫中心,升级改造“12348”法律服务热线;开展刑事速裁程序法律援助工作和审诉案件代理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协调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健全完善司法鉴定动态管理机制。
在深化改革方面,重点抓好深化监狱制度改革、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等6项任务。
另外,全力以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精准扶贫、机关公务用车改革、队伍建设等常规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