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浙江王某案
2015年11月2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从意大利引渡回国。
据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2010年6月2日立案侦查,2010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他人在义乌开设升达贸易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向义乌小商品城市场经营户肖某等人采购货物共计200余万元,约定先收货后付款。同年5月25日,王某在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出逃意大利。2014年11月17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2014年12月18日,意大利警方将王某成功抓获。随后,公安部通过外交渠道向意大利提出引渡请求。2015年11月28日,王某被押解回国。王某系“猎狐2015”从意大利引渡回国的第2名外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