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公安:做好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

2015-11-05 08:56  来源:人民公安报

  湖南省株洲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晓葵日前调研经侦工作时提出,经侦部门要为社会稳定尽好职、为经济发展服好务、为公安机关立好威、为受害群众挽好损。

  李晓葵指出,全市经侦系统在打击整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中,积极发挥参谋作用,有效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了分类处理、张弛有度。特别是通过区别运用打击、扶持、协调、预警等手段,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赢得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经侦部门还侦破了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队伍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各项成绩值得充分肯定。

  经侦工作“有为才有位”,李晓葵指出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为社会稳定尽好职。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一旦集中爆发,处置难度极大。要发扬前期打击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的成功经验,分类施策,逐步化解突出矛盾。同时,要全力做好宣传、预防工作,印制一批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宣传手册,组织社区民警发放到每家每户,有效防止群众上当受骗,为维护社会稳定尽到责任。

  二要为经济发展服好务。经济犯罪严重影响经济安全、侵犯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为企业树起防范经济犯罪侵害的屏障。要主动为企业解难,不设关卡,不推脱责任,尽量将企业经济损失降到最小。

  三要为公安机关立好威。“经侦不作为,公安没威信”,经侦部门要主动多办案、办大案,通过群众举报等手段,不断拓宽情报线索来源,力争侦破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树立公安机关的打击权威和良好形象。

  四要为受害群众挽好损。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让群众损失极大,是社会不安定的潜在因素。要在打击整治工作中,全力追赃挽损,尽量减少群众经济损失,以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张文高 蔡亚平)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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