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警:维护水域治安能力进一步提高

2015-10-21 09:26  来源:人民公安报

  10月19日、20日,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全国水上治安工作协调小组主办的全国水警第一届业务技能竞赛在南京成功举行。比赛项目包括游泳、舰艇驾驶、攀绳梯、跳板等四个项目,旨在展现落实“四项建设”成果,全面提升水上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化水平,展示水上公安民警过硬的身体素质和实战技能。

  各地水警单位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关系

  全国水上警务协作始于1992年,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和全国水上治安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20多年来,全国水警协作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常态、共享、联动、共赢”的要求,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大局,加强工作研讨和经验交流,积极开展警务合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统一、规范、高效、灵活的水上公安协作网络,提高了水域治安防控和打击犯罪的整体效能,有力维护了水域治安稳定,为全国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全国各地的水警单位都已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关系,日常工作中的跨区域协作办案只要一个电话、一个函就能解决。”全国水警协调办副主任、江西省公安厅水警总队总队长王东进介绍,自去年以来,协调办开始考虑如何让各地水上警务协作交流更进一步,这次技能竞赛就是一次全新尝试。

  水域安全保卫工作是重要职责之一

  “水域安全保卫工作,是我们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王东进向记者如是表示。

  近年来,一些大型活动在依水而建的城市顺利举办,离不开地方水警队伍的辛苦付出。上海、南京等地水警在上海世博会、亚信峰会、南京青奥会等大型活动举办期间,采取专项安保措施,强化隐患排查,对辖区内轮渡航线、游览码头等重点防控区域进行严格巡逻驻守,为相关活动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在一些地方,水上打击犯罪工作也取得了累累硕果。九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打造了连续11年无命案发生、连续6年未发生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平安水域。近三年来,九江水警共打掉涉水犯罪团伙40余个,破获各类涉水刑事案件240余起,查处治安案件3200余起,处罚各类涉水违规行为8000余起。

  服务水域群众,打击破坏水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水上公安机关除了维护水域社会稳定和打击违法犯罪外,还肩负着服务水域群众的重要任务。

  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政委殷志强告诉记者,南京水警自去年开始分别在长江大桥、秦淮河水域设置24小时值守的应急救援点,一年内先后成功营救溺水群众12名,劝阻轻生群众72名。在江西,各地水上公安分局日常负责尸体打捞工作,年均打捞尸体将近300具。

  与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执法工作,是各地水警队伍肩上的一副重担。

  “达赉湖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我们大部分工作都与环保有关。”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达赉湖分局局长耿耀庭告诉记者,打击私捕滥捞、偷猎盗猎等破坏水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是他们的主要工作。

  在昆明,水上治安分局和环保分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通过有效的集中管辖、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有力地提升了滇池、翠湖等水域的环保案件办理力度。自2008年以来,昆明水警已办理环境保护案件258起,配合职能部门办理案件232起,查获危险废物9565千克。

  ————【相关链接】————

  1992年5月,鉴于长江以南地区江河、湖泊众多,水上治安复杂的实际情况,为沟通信息,加强交流,建立跨省、市的水上公安协作机制,联手打击跨区域的水上刑事犯罪,由江西、上海、广州、武汉四省、市水上公安机关发起,在上海召开了四省、市水上公安协作会第一届年会预备会。

  同年7月,在江西召开了全国水警协作会第一届年会,8个省(市)30多个地、市级以上水上公安机关参加。

  1993年10月,在湖北武汉召开的第二届年会上,重庆市水上公安分局被吸收为第5个执委单位。

  2002年9月,在浙江温州召开的第十一届年会上,又增加了天津、江苏、浙江等3个执委单位。至此,由上海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局、天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重庆市公安局水警总队、江苏省公安厅水警总队、江西省公安厅水警总队、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等8个单位组成的执委议事机构全面建成。目前,全国水警协作会有成员单位55家。(林笛 曹世敏)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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