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广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座谈会了解到,广西公安机关将从全面推进“四项建设”的高度,准确把握警务督察工作的新定位,进一步加强警务督察工作建设,努力实现警务督察工作效能发挥的最大化、督察成果转化的最大化、队伍履职能力提升的最大化,最大程度地发挥警务督察在推进新常态下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所起的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要找准方式方法,努力实现警务督察工作效能发挥的最大化。要狠抓工作规范建设,努力实现督察成果转化的最大化。要狠抓素质建设,实现队伍履职能力提升的最大化。
会议指出,警务督察是国务院根据公安机关性质和权力运行特点、警务活动规律,从国家层面建立的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内部监督制度。使用好督察队伍这支独特力量,对于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决策部署落实、权力规范行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准确把握警务督察工作的新定位,真用督察、多用督察、善用督察,把督察放在与决策、执行同步的地位,做到“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督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从全面推进“四项建设”的高度,准确把握警务督察工作的新定位,努力实现警务督察“三个最大化”。(莫水土 刘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