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安整治枪爆物品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5-07-27  来源:人民公安报

河北收缴整治枪爆物品集中行动取得阶段性战果

一个月收缴枪支三千余支子弹近九万发

记者7月24日从河北省公安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公安厅自6月24日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收缴整治枪爆物品集中行动以来,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全力攻坚,集中行动取得阶段性战果,查处涉枪涉爆案件494起,收缴了一大批各类非法枪支弹药,包括各类枪支3135支(气枪2305支、猎枪460支、火药枪370支),子弹8.84万余发。

据河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士良介绍,2015年6月24日,全省收缴整治枪爆物品集中行动全面铺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依法严厉打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明确表示凡2015年7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将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同时,省公安厅制定了《河北省公安机关关于群众举报涉枪违法犯罪奖励标准》,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涉枪违法犯罪线索。一个月来,全省公安机关向查证属实的举报群众发放奖金64.34万元。

据了解,河北省此次收缴整治枪爆物品集中行动为期3个月,目前已经进入决战决胜阶段。下一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采取更严厉的措施、更强硬的手段,集中开展全方位的枪爆物品集中清查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枪爆物品的管理,深入清缴流入社会的非法枪爆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

深入开展排查收缴。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深入传统的、易滋生枪爆隐患的矿区、林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物流配货市场、大型集贸市场等重要部位,五金加工、建材化工厂点等重点单位,全面开展排查和清缴工作。深入开展网上清查。全面加大网上巡查发现力度,对网上发布贩卖枪爆物品、传播枪爆物品制作技术和犯罪方法信息的,一律依法清理删除。对发布信息的网站,依法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直至关闭网站。深入开展联控联查。环京、环秦公安检查站点和社会面动态巡逻力量将加大盘查力度,及时发现查缉非法枪爆物品。联合邮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对物流、寄递企业的督查力度,督促严格落实“实名收寄”、“开包验视”等安检制度,及时发现寄递的非法枪爆物品。协同民航、铁路等部门强化对飞机、列车、船舶、公交、地铁的安全检查,提高抽检率,实行逢疑必查,严防不法人员携带枪爆物品进站上车。

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全面加大对涉枪涉爆犯罪的侦办力度,对非法制贩、运输、持有枪爆物品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同检察院、法院从严从快打击,对徇私枉法的工作人员一律追究责任;对故意提供便利、给予帮助的,一律按共犯处理。

同时,河北省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好此次行动,共同消除隐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典型案例

主动上交的案例▲▲▲

1、7月7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正定新区分局通过宣传教育和说服工作,居民赵某(已故)的妻子上交丈夫曾使用过的制式单管猎枪1支、双管猎枪1支、五连发猎枪1支、气枪1支。

2、隆尧县某村村民李某家中私藏1支多年前打猎使用过的猎枪和子弹3发。在集中行动中,李某于7月10日主动将枪支和子弹上交。

3、7月8日,霸州市某公司职员马某主动将私存的猎枪和29发猎枪子弹上交霸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群众举报查处的案例▲▲▲

1、7月17日,广平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抓获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嫌疑人贾某,缴获火药枪1支、气枪1支、消防手枪1支、枪刺1把。目前,贾某已被刑事拘留。

2、6月25日,滦平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在贺某经营的商店内查获非法销售的仿真枪53支。

3、6月24日,崇礼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孙某家中和其轿车内各查获自制枪1支,用于发射的铜珠60颗、钢珠396颗、大射钉枪弹248颗、小射钉枪弹183颗。

打击涉枪犯罪的案例▲▲▲

1、日前,安平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互联网非法销售气枪等违禁物品。通过缜密侦查,警方一举打掉一个特大网络贩枪犯罪团伙,缴获各类枪支1140余支。

2、近日,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查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缴获霰弹枪2支、气枪1支、霰弹枪子弹40发。

3、6月29日,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分局刑侦三大队查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缴获仿步枪1支、钢珠枪1支,各式子弹125发,弹夹等枪支配件46件、冰毒8克。(张建林 谌璐)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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