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好辽宁省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会议。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立东,各县(市)区局主管法制副局长、法制大队长,市局相关警种部门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同志,法制支队全体民警参加会议。
会上,法制支队张明支队长对2015年全市法治公安建设重点任务和法治锦州建设年“千案双评”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立东代表市局党委就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强调三点意见:
一是确保法治公安建设开局良好。法治公安建是迫在眉睫,不得不抓,而且必须要抓好。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牢把握建设法治公安总目标,坚持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不断提升各项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是确保法治公安建设强势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坚持从顶层设计入手,抓大局、谋全篇,在更高层面、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公安建设。首先,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法治公安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公安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各地都要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由“一把手”负总责,定期研究本地法治公安建设的组织、谋划和推进等相关工作。其次,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力度,各县(市)区局主要领导要加强对法制工作的支持,保障法制部门更好地组织协调法治公安建设任务。
三是建设法治公安,不是法制部门一家的事情,更不是短期性的工作,需要各个警种同步动作、长期推进。要切实强化警种责任,积极建设“上下分级负责、警种共担责任”的工作格局。
四是确保法治公安建设取得实效。各单位要牢牢抓住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警务年、法治锦州建设年三项重点工作,从制度入手,抓紧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管理不严格、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衔接等问题,确保公安执法的公平正义。一是要突出制度建设;二是要突出软硬件建设;三是突出执法培训;四是突出领导干部管理;五是突出法制队伍建设。(孙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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