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彝良法院奎香巡回法庭在乡政府庭院(当地称为“院坝”),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邻里纠纷案,借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与赶集的群众一起学法律。
树林彝族苗族乡地处云贵两省三县五乡结合部。全乡以汉族、彝族为主(是汉、彝、苗族混居地),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人员结构,家族、邻里纠纷时有发生。为使群众知法、懂法、不违法,使群众能从身边鲜活的案例中学到什么可为和不可为,彝良法院遂选择在农村中极为典型的邻里纠纷案件,利用树林赶集日,与群众共享法治之果。
去年中秋,树林碗厂突刮大风,将原告家树木吹倒在被告的地内。原告前去清理,被告子女以损坏作物为由,前去阻止。原告便与小孩发生争执,被告得知后,便与原告发生抓扯。双方各有受伤,经治疗好转后,乡村两级调解委组织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庭。见原告起诉,被告遂提起反诉。
根据法庭收集的证据,双方各有各的理。得知两家纠纷要公开开庭,获知此案的群众顺道赶集,相约去听开庭。开庭当日,吸引了数百名群众旁听。
通过审理,法庭认为,原被告双方系邻居,原本和睦相处,遇事不冷静,导致纠纷的发生,但被告在纠纷的发生中应承担主要责任,遂当庭作出宣判,被告承担全部经济的百分之九十。
案件宣判后,旁听群众各自反响强烈,“架不是好打的,还是要找有关部门解决”“调解时就是这样的结果,硬是要起诉,看嘛,法庭就分清楚是非了嘛,被各打50大板,损失方面哪个都有理,打架方面哪个都无理”。“法庭能让我们在家门口,在赶集场上就可以学到法律,让我们真实地感受到了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主审法官雷申宴表示,法院的巡回法庭,就是为了方便群众而设立的一项便民举措,从立案、送达、庭审等环节,时时刻刻都考虑到百姓,特别的庭审,能够起到如此好的普法效果。
“无论多艰苦,我们都会继续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群众在一线宣讲法律,为群众在一线解决问题,把解决群众关心的法律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群众工作的重点,从人民群众热切盼望的具体事情做起,尽心尽力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雷申宴说。(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乐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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