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检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015-01-15 08:28  来源:法制日报

  目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正在结合试点单位探索实践的经验,抓紧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司法改革配套实施方案。

  据了解,此轮司法改革启动前,广东省高院和省检察院围绕法官、检察官办案负责制和人员分类管理等方面,部署各地进行了探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实行审判长负责制改革,深圳市两级法院、检察院试行法官、检察官单独序列管理改革,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负责制及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等,亮点纷呈,均为司法改革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

  在人员分类管理及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两大改革任务上,广东省高院和省检察院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定量与变量相结合、力求科学的员额数量,并将具体到每一个基层法院、检察院。同时,省级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也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

  为实现“让办案者决定、让决定者负责”的要求,加强对主任检察官的监督制约,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正在着手建立主任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主任检察官与办案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包括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职责,特别是合理设定主任检察官的权力。

  据悉,广东省高院和省检察院将对试点地区法院、检察院工作开展科学合理的质效评估,将实际效果好的改革举措总结分析提炼,纳入下一步全省复制、推广范围;对成效暂时不明显、措施需要完善的,则帮助试点法院、检察院予以完善,增强试点工作整体成效。(记者 邓新建 章宁旦)

责任编辑:闵玥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