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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破案!15名干警 62小时 2000多公里

2019-08-05 15:15  来源:北方晨报  责任编辑:陈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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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走访勘察。图片由警方提供

  62小时有多长?长到不眠不休开展追逃足以令人精疲力尽;62小时有多短?短到肇事嫌疑人碰撞的伤口还未结痂;62小时能做什么?可以排查几十家医院村镇卫生所,查看100多处视频点位,走访1000多户村民…… 

  近日,辽宁省鞍山市交管局破获了一起无牌、无证、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的恶性交通事故,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15名干警警连轴工作奋战62小时,行程2000多公里,最终将两名涉案人员缉拿归案。

  恶性肇事逃逸案件重要线索缺失 

  7月27日晚9时20分,鞍山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在甘泉镇宝山路靛池沟村西侧路段,一辆自行车倒地,骑车人倒在一边,身下有大量血迹,现场没有其他车辆。 

  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大队追逃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工作。民警同时呼叫了120救护车,急救医生在事故现场经过生命体征查验后,宣布受伤男子已死亡。民警迅速保护现场并开展勘查工作,在现场民警发现了一块肇事车辆遗留的灯罩,一只女士凉鞋,一副红边眼镜,除此之外只发现了地面残留的部分血迹,没有找到其它更有价值的线索。事故发生的地点是一处偏僻的乡镇道路,两侧都是玉米地,没有视频监控点位。事发时又为夜间,人车稀少,没有有价值的目击证人。另外,该警情为路人报警,报警时间不能确定为事故发生时间。肇事时间不确定,肇事车型不确定,肇事人员不确定,这三个重要线索的缺失重叠在一起,给案件的侦破增加了极大的难度。

  专案组兵分三路迅速展开破案工作 

  线索再少,难度再大,案件也要侦破。交管局迅速成立“7·27”死亡肇事逃逸案件专案组,兵分三路迅速展开工作。第一路开展追缉排查工作,根据肇事车辆遗留的灯罩、现场车轮痕迹、倒地痕迹等信息,民警初步判断肇事车辆为摩托车,两位驾乘人员,此车在碰撞过程中车身受损,逃跑速度不会太快。专案组民警迅速在事故现场周边所有自然村展开追缉排查工作,并在走访排查中发动群众,寻找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及藏匿地点,争取在第一时间查获逃逸车辆。第二路开展走访排查医院工作,专案组民警根据现场遗留的血迹,判断肇事车辆驾驶人应在事故中受伤,有前往医院救治的可能。民警走访排查了事发地周边的所有医院、诊所、村镇卫生所,争取在医院抓获肇事嫌疑人。第三路开展视频侦查工作,专案组以事发地为中心,向外延伸15公里,通过调取视频监控系统和事发地周边视频监控探头,搜索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死亡事故逃逸案件成功侦破 

  7月30日10时32分,民警在甘泉镇双庙子村抓获女性乘车人杨某,当时杨某佩戴眼镜,双膝处均有皮外伤。 

  7月30日10时54分,专案组民警顺藤摸瓜,成功将肇事摩托车驾驶人蔡某抓获,蔡某面部、双膝处、左臂均有多处皮外伤。 

  7月30日11时15分,根据蔡某交代,专案组民警将肇事摩托车从藏匿地点找出归案。 

  至此,经过事故处理大队全体民警62小时的连续作战,“7·27”死亡事故逃逸案件宣告成功侦破。 

  据调查,蔡某无驾驶证,当天所骑摩托车没有号牌。目前,肇事男子蔡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以看出,在重大交通事故中,有逃逸行为,在刑事责任认定中属于加重情节。交警提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现场有人员受伤,请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者,同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事故警示,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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