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送适龄孩子入学云南省怒江州53户家长惹“官司”
不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孩子入学的父母会承担法律责任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云南省怒江州53户学生家长,就因为没有履行将子女送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职责而惹上“官司”。
6月4日,兰坪县人民法院营盘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了营盘中学七年级学生陈某辍学案,履行义务教育职责管理的营盘镇人民政府对陈某的监护人提起诉讼,监护人当庭保证送孩子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原告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这样的事例,在怒江州已不鲜见。该州在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推进精准脱贫中,全面推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官告民”机制,按照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四部法”,对不依法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招用未满16周岁少年儿童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导致适龄少年早婚的有关责任人,做到“应诉尽诉”,并加大申请强制执行力度,通过典型案例推动依法治教工作,使“官告民”案件真正起到一个案件影响一面、带动一片的作用。
截至目前,怒江州累计送达起诉书76件,受理53件,审结24件,未审结29件。在已审结的24件中,13件通过劝返后,监护人同意送子女返校而撤诉;8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2件通过判决方式结案;1件因孩子已经入学,未移交强制执行。在未结29件案件中,通过法院和相关部门劝返,有5件因学生已重返校园准备撤诉,还有部分学生家长收到应诉通知后立即送子女入学,控辍保学“官告民”机制彰显出强大法律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