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涉及定西两起典型案件。
一、 定西市宋某某等42人涉嫌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基本案情】
被告人宋某某自2005年以来,以赌博为业积累资金,以其本人经营的“九尊堂茶楼”为窝点,与潘某、张某某、闫某某等人聚集在一起,聚拢社会前科、闲杂人员,大肆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宋某某等4人为首,人数众多,组织结构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进行所谓“谈判”、“协商”、“调解”等方式收取保护费,非法牟利,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如2015年11月份,被告人宋某某因赌博债务与当地恶势力团伙发生矛盾,纠集多人,携带刀枪棍棒,约对方火拼,宋某某一伙依仗人多势众,持械砸毁对方车辆,并向对方开枪示威,此次斗殴事件后宋某某等人恶名大噪,为该组织称霸一方奠定了“黑道”基础。该组织共涉嫌犯罪事实38起,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10项罪名,严重扰乱当地的社会、经济、治安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6月28日,定西市临洮县人民检察院以宋某某等42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依法提起公诉。
二、 定西市陇西县孙某某等
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基本案情】
自2015年以来,被告人孙某甲伙同其父孙某乙、其叔父孙某丙长期在陇西县城及其周边地区高利放贷,为索要高利贷、赌债等非法债务,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以其家族经营的某茶楼为据点,采用暴力、威胁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多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敲诈勒索,涉案金额3457余万元。该组织在当地长期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逐渐形成了以孙某甲为首要分子,孙某乙、孙某丙、孙某丁等18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共实施违法犯罪9起,涉及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4项罪名。
公安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反复分析研判,准确把关定性,认为该案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构成要件,于2019年5月31日由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