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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辽宁阜新检察宣告“不起诉” 13只“折翅雏鹰”再展翼

2019-06-13 20:31  来源:辽宁长安网  责任编辑:杨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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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6日,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聚集了一群特殊的人,13名涉罪未成年人和其家长、律师等,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的有序引导下,听取法治教育、接受警示训诫、听取不起诉宣告、签收法律文书……

  冲动约架

  花季少年触法

  2018年11月4日17时许,19名少年气势汹汹地聚集于阜新市太平区矿山公园,与另一伙少男少女应约赴战。 双方或手执棍棒、或摩拳擦掌,飞沙扬砾之间,一场殴斗开始了……

  岁末寒冬,这场未成年人群体性殴斗事件以刑事案件卷宗的形式铺陈在太平区检察院未检办案人的桌上。经审查,所有参与殴斗人员均系未成年人。扼腕叹息过后,承办检察官王冉冉携检察官助理陈治辛迅速投入详细分析案情、严格审查证据的工作中。经严格审查,果断追诉了1名漏犯,并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从“心”出发

  走出心理阴影

  依法办案的同时,对这些花季少年未来的担忧成了办案人的一块心病。讯问过程中,检察官明显感觉到这些涉案未成年人内心的抵触、恐惧、焦虑等负面情绪。为了彻底根除涉罪未成年人心中的翳霾,从源头上促使涉罪未成年人洗心革面、弃旧图新,王冉冉和陈治辛通过团区委、团市委权益部辗转联系到阜新市心理咨询协会,并在院领导的鼓励支持下,决定与阜新市心理咨询协会合作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系统性心理疏导。

  从3月22日起,13名未成年人在阜新市青少年之家开启了他们每周一次的心灵修复之旅。历时两个多月的心理测试与团体拓展训练、心灵图卡游戏、体验式个人成长、家长课堂、亲子互动心理体验等心理疏导团体课程,使13名未成年人的精神面貌大有改观,自我认知、法律意识、人际关系、情绪调控能力等均有明显提高,并成功解开了心结,走出了心理阴影,也使曾经剑拔弩张的彼此之间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对比初次咨询与最后一课的心理测评结果,13名未成年人的心境转变极大。尤其在最后一堂课上,看到未成年人悔悟的泪水和重获新生的笑容,在场的家长、老师、检察干警们无不为之动容。

  弃旧图新

  放飞青春梦想

  为在未检工作中真正体现教育感化功能,不断强化不起诉处理的感化教育效果,6月6日9时,太平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在阜新市检察院举行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仪式暨法治教育课。

  根据13名当事人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及心理疏导过程中每周一次的思想汇报,鉴于其均为未成年在校学生,且均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并均具备监护条件,以及在该案中作用的不同及情节轻重,检察院对积极参加的11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对2名主要分子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充分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刑事法律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会上,太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冉冉、未检组检察官助理陈治辛代表公诉机关对13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进行训诫和法治教育,深刻剖析聚众斗殴案件等校园暴力发生的原因、相关法律规定、处罚标准等,有效弥补了这些未成年人未经法庭审理而缺失的对法律的敬畏感和神圣感。

  太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宫信通过以案释法、以身讲法、引经据典、谈古论今,告诫涉罪未成年人“逞强冲动是魔鬼”“义气用事误终身”等道理,并就犯罪记录“封存”并非“消失”等具体实例劝勉未成年人重振信心、吸取教训、迷途知返。

  未检干警将联合区共青团组织本着“一次帮助,长期呵护”的办案理念,通过定期、不定期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形式,持续跟进11名相对被不起诉人的成长生活,巩固帮教成果;对于2名附条件不起诉人,太平区检察院将联合阜新市心理咨询协会和2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成立监督考察小组,共同开展监督考察工作,并共同对监督考察的情况进行评估,直至附条件考察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