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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史一峰:每一个案子都教会我,如何做一名温暖的法官

2019-06-11 14:09  来源:浦江天平  责任编辑:杨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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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惩恶扬善。律是用来“定分止争”,裁夺是非,为社会提供判断正误的客观尺度。

在上海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是守护正义的磅礴力量,除恶扬善,维护着这座城市的和谐与稳定。他们怀揣振奋拼搏、不负使命的昂扬抱负,在时代浪潮中开拓进取、砥砺前行。他们是以邹碧华为代表的法院人,在奋斗不息、追求卓越中薪火相传。

近日,上海法院举行邹碧华式领导干部、好法官、好干部评选揭晓仪式。

“浦江天平”的“法院人物志专栏”近期将记录这些荣获表彰的法院人。传承“邹碧华精神”,他们是最好的发扬。让我们一起走近他们、认识他们,倾听他们庭里庭外的故事。


主人公


“轻风暧长岳,雄虹赫远峰。”她已在审判一线工作34年。本期“法院人物志”,小编带你走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官史一峰的成长故事。

“从田间地头到社区里弄,她见证了司法事业的变迁。她用真情与睿智,弹奏出了一曲情理法的和谐之声;她用专业与严谨,书写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新篇章。”

——这是史一峰在获评第七届上海市十大“平安英雄”时的颁奖词。

单看史一峰的名字,很难让人联想到她竟是这样一位女法官:留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戴一副细框眼镜,笑起来美好而温暖。与她走得越近,对她越了解,就越能体味到江淹的一句诗——“轻风暧长岳,雄虹赫远峰”。

工作34年以来,从初入法院骑自行车下乡办案,到如今在浦东法院率先探索运用信息化进行远程开庭调解;从负责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到现在成为浦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先行者;从面对当事人紧张得说不出话,到能与当事人“以心换心”……她的成长见证了改革开放40多年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她不忘邹碧华同志对法官的要求,始终坚持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以当事人为本的法官”。

她说,从未刻意给自己定下一年要结多少案子之类的“大目标”,只是想将自己手里每一件案件都尽力办好。没想到一个个“小目标”实现之后,她荣获了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上海市先进工作者、上海法院办案标兵、上海法院调解标兵、上海法院二等功等荣誉称号,一如俊秀而葱郁的山峰崛起在丰沃的原野。

每一个不经意的梦想都可以闪光

史一峰出生在一个充满爱的家庭中,妈妈是医院的主管护士,爸爸在医院行政部门工作。虽然从小在崇明岛长大,但父母的爱让她比市区的姑娘还“娇生惯养”。父亲对史一峰宠爱有加,在她年幼的心里,父亲是一个“懂得爱、懂得哄、懂得疼”的人。

“这种记忆是一辈子的。”有了童年的幸福积淀,史一峰也早已习惯于用爱和温柔对待他人。她的性格总是与世无争和随遇而安,在人生之路上她从不主动去“争”什么,很多事情就这么“撞”上了。

1984年,高考落榜的史一峰在家准备复读,那一天,她正独自洗着衣服,家里突然来了两位访客——崇明法院的院长和政治部主任。

原来,按照当年上海的相关政策,对于高考落榜的学生,国家会将其档案转往公、检、法、司等单位和国营企业,史一峰的档案恰巧转到了法院。

正在做家务的史一峰给院长和主任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你抓紧考虑一下,这两天就给我们一个答复,如果进法院有可能会安排你去派出法庭工作,比较艰苦,如果不想做法官,马上告诉我们,档案还要转出去的。”院长的话让18岁的小丫头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噢,我和爸爸妈妈商量一下。”

原来,院长在面试结束后,直接前往学校政审去了。“要把握好这个机会啊,一定要去,就算进了法院是去基层也要去。”听了班主任的话,史一峰第二天一早就回复了法院:“去”。

从此,世界上多了一个“史法官”。

“我蛮相信命的。”

多年后,史一峰常常说道。


和许多人一样,刚上班的史一峰一开始并不觉得自己适合做法院的“活儿”,至今她还记得20多年前掉进河里的那段往事,那是在她被分配到崇明法院城北法庭之后不久。

天濛濛地下着小雨,还是书记员的史一峰梳着马尾辫骑着自行车跟在庭长后面。上世纪80年代的民事法官,外出办案经常使用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这对刚学会骑车的史一峰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

路越来越泥泞,濛濛细雨飘在她的脸上,突然,自行车方向失控,毫无准备的史一峰吓得大叫,身体和车都直直地冲向路边的小河,已经骑远的庭长赶紧掉转车头来救人,终于连人带车把她拉了上来。史一峰浑身湿透,狼狈不堪地扶起自行车。“还好不是冬天!”每次回忆,史一峰总是忍不住笑自己。

就这样,像骑自行车一样,史一峰跌跌撞撞地走上了法官之路。

也许是性格使然,与生俱来的内向与柔弱让庭长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小史,做法官一定要泼辣一点!”史一峰知道“泼辣”是什么,但她办不到,“我胆子小,看到陌生人不会主动说话,就喜欢躲在角落里默默听别人讲。”

谁也不曾想到,只会“默默听别人讲”的史一峰在岁月的变迁中,竟成长为一名办案能手。

“每一个案子,都是我的镜子”

1997年,史一峰从崇明法院调入浦东法院,先后负责审理建筑工程案件、发回重审案件以及涉外民事案件。2005年,她转到速裁庭,开始审理“一地鸡毛”的离婚、抚育费、借贷、物业管理等“小案子”,默默无闻的她爆发出了惊人的办案能力,仅2006年一年,她就审结案件1007起,调撤率高达80.24%。

2014年,史一峰又先后在民七庭、立案庭等部门工作,担任审判团队负责人和“史一峰法官指导调解工作室”负责人。史一峰的诉裁团队处理了浦东法院的大量案件,近年来,她每年审结3000多起案件,均无发回重审、改判等情况。


在一次办案中,史一峰看见了让她深深触动的一幕。那是个安静的早晨,一对姐妹推着轮椅走进法庭,轮椅上坐着一位神情呆滞的老人,老人得了痴呆症,因为开庭家里没人照顾,所以只得把老人一起带来开庭。开庭前,姐妹俩轻轻将老人推到了旁听席上,史一峰像往常那样宣布开庭。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当史一峰宣布休庭的时候,两姐妹快步走到了老人身边,蹲下身子,一边细心地用手帕擦去老人嘴边流淌的口水,一边低声问:“你饿不饿?渴不渴?”

一刹那,史一峰的心被触动了,唤起了她对亲情的感同身受,一个声音在她的内心深处升腾起来——一定要将自己感受到的温暖传递给他人。

在一起抚养费纠纷中,一对男女在同居后生下一个男孩,后来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开,已经9岁的男孩从未见过自己的父亲,杳无音信的父亲也从未付过孩子一分钱生活费。母亲的收入终于抵不上生活的开支,于是,男孩随着母亲、外婆不远千里来到上海讨要抚养费。

男孩与母亲、外婆一起坐在原告席上,对面是年迈的爷爷,男孩一直等待的父亲却始终没有露面。

“我不知道他人在哪儿,他收入多少我也不清楚,我这个做爷爷的只能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尽一份力。”爷爷说。

“你恨爸爸吗?”史一峰问男孩。

“不恨。”

“爸爸年纪大了你会怎样?”

“我会养他,他是我爸爸呀。”男孩很认真地看着史一峰,回答得那么自然,没有一点做作。

“他是我爸爸呀。”——史一峰从心底赞叹这个男孩,“这孩子身上有一种阳光的力量,值得我敬佩!”

“正是伴随这一起起案件,我开始特别享受我的工作与生活,开始感激身为法官,能够从中收获对生命更多的感悟,比如感恩、比如乐观、比如知足。”

“我不是在为办案而办案,每一个案子,都是我的镜子。有时候看案子,就像在看自己一路走来的人生,就是在和自己交流着内心的想法,这些想法帮助我成长,教会我领悟生命的真谛,教会我如何做一名温暖的法官。”


“史法官,谢谢你,幸好遇到了你。”

这是一起变更抚养权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在大学里相遇,经过多年恋爱步入婚姻殿堂,两个孩子的诞生,让他们成为幸福的四口之家。为了规避上海的限购政策,双方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中约定两个孩子同男方共同生活。后来,房子顺利购入,四口之家依然生活在一起。但是,女方很快就发现男方与另一异性关系密切,双方关系急剧恶化,男方索性带着两个孩子搬离了曾经的“爱巢”。现在,女方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两个孩子的抚养关系。

虽然是“假”离婚,但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要在这份协议基础上进行抚养权变更,就异常艰难。除非男方有遗弃、虐待孩子或比较严重、极端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亦或孩子年满十周岁,自愿跟另一方生活,否则变更抚养关系极为困难。

据了解,男方在抚养孩子时并未出现以上行为。女方甚至没有十足的把握,自己年满10岁的大女儿,会愿意和自己一起生活。这一切,让女方不仅不能实现诉讼目的,甚至陷入了更不利的局势当中。如果女方拿到了一份不支持自己的判决书,那之后在沟通孩子探望权等各种各样的抚养问题时,女方会处于更被动、更不利的地位。

对于民事法官而言,此类案件情况简单明了,正常按照法律程序宣判即可。但史一峰体会到身为人母的心情,她没有选择当即判决,而是花费大量时间和女方及其律师沟通,陈述事实、讲法律依据,向对方表明如果坚持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话,可能会起到相反的效果,和孩子走得更远。

最终,女方接受建议,选择撤诉,双方达成了孩子抚养权的有关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临走的时候,女方发自肺腑地说:“史法官,你让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法律之外的温情,谢谢你,幸好遇见了你!”

从当事人的立场出发,对当事人负责,正是怀揣着这样一种办案理念,史一峰已得到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发自内心的认同与感激。

史一峰始终坚信,调解的效果远胜于判决。“有时候作出判决并不难,但问题没有真正解决。法官,并不是冷冰冰的法律机器,他们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法律的诠释者。”


“生而为人,学着真正爱自己爱别人”

在一起因同居关系而引发的子女抚养案中,男孩叫鸿儿,出生仅6个月,43岁的母亲高某因琐事争执,将无业男友桑某告上了法庭。史一峰通过多番努力与医院联系为鸿儿补办出生证。哪知到了医院,高某与桑某一言不合,竟把尚在襁褓嗷嗷待哺的鸿儿推到桑某手中扬长而去,终日关机再无联系。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和育儿经验的桑某唉声叹气,日渐消瘦的鸿儿稚嫩无助。高某的绝然离去,让这个家笼罩在浓浓的阴霾之中。

史一峰的内心泛起一阵阵酸楚,焦灼的心情和强烈的责任感让她连续几天都没有睡好。


为了尽快找到高某,史一峰打遍了所有可能有线索的电话、找遍了所有高某可能出入的场所;她反复请求社区民警、居委干部多关照这对父子;她将自己的私人电话留给桑某,每天了解鸿儿的情况,开导和鼓励桑某坚持下去。

史一峰还自己出钱购买了多瓶雅培金装奶粉和帮宝适纸尿裤,虽然连续开庭已非常疲惫,她依旧利用午休时间上门送到高某家中。鸿儿喝着甜甜的奶粉,乐呵呵地笑了,冲她挥挥小手。

桑某激动得热泪盈眶,感动地说:“史法官,养育儿子本是我的责任,但我却让他受了这么多苦,他是多么幸运碰到了您这样的好法官。请您放心,我不会再这样颓废下去了,不管他妈妈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照顾他,绝不辜负您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

八个月后,这起案件按撤诉处理结案了。

一年后,史一峰再次打电话询问鸿儿的情况,居委会干部告诉她,孩子的父亲已经因病去世,“孩子好像是被什么亲戚带回老家了吧。”深呼吸。史一峰在心底默默祝福鸿儿。

很多人觉得作为法官是在帮别人解决生活中的烦恼,但一路走来,史一峰渐渐体会到身为法官的另一种幸运:恰恰是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反哺给她更多的人生感悟。“一定要把自己当作当事人,将心比心地想想,在那样的处境下,我会怎么做。各种各样的生活经历都能理解,各种各样的人都应该包容。”


 “我的事业是当法官,我的人生目标、我真正的天职,是让自己生而为人,学着真正地爱自己、爱别人,学着快乐,学着珍惜人生。”史一峰深深感叹。

择一事,终一生

上海的冬天潮湿而阴冷,史一峰喜欢在冬天的早晨喝一碗热粥,“每个人的幸福点不一样,对于我,冬天的早晨,粥一喝,我就觉得好幸福。”


幸福的史一峰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每一个小小的偶得,每一次小小的进步,都会让她充满孩子般的喜悦。

亦如她喜欢看《山楂树之恋》,喜欢看韩剧,喜欢一个人宅在家。史一峰的身上流淌着一种心无杂念的清净,喜欢“简单而纯净的美好”。

史一峰的办公室绿色植物多,笑声也多。她是工作上的温情法官,生活中的暖心大姐,从不吝传授自己的办案经验和生活感悟,同事们给她取了个好听的昵称“峰妞”。

史一峰发自内心地感激一任又一任的书记员们,这些青春年少的姑娘们,开庭晚了,陪她吃冷菜冷饭;外出调查,陪她踩泥泞的乡间小路,冒酷暑严寒,从无怨言。

“盛晓琳经常在休息日加班加点,随时准备赶赴调解现场;张睿、姚瑶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长期以来一人身兼两职;赵晶、祝芬在怀孕期间,为不影响我的工作,几乎从未请假;顾慧在筹备婚礼期间亦未请假,保胎期间又唯恐影响我的工作安排。所以,我所有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她们的奉献,我相信法院系统的年轻人终将成为和超越我。”

回顾自己在审判一线工作的34年,史一峰感叹道,“我始终是那个平凡又单纯的人,择一事,终一生,在我心中人民永远是那个‘一’。”

正如在第七届上海市“十大平安英雄”颁奖典礼上,当被主持人曹可凡问及“究竟是怎样的一名法官,能够获得如此殊荣?”时,史一峰答道:“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民事法官,像我们浦东法院的很多法官一样认真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为他们的焦急而着急,为他们的困难而思索,为他们的所得而开心,这只是一名法官最朴素,甚至最本能的爱。”


如今,史一峰经手的案件数量已达五位数,但她对每一个案件,每一本卷宗仍保持着像刚入职拿到案卷时的认真。时光荏苒,人物转换,唯一不变的是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和对当事人体贴入微的温情。

心恒如一,业精为峰,正是这几十年如一日的平凡坚守,已然矗立起一座闪烁着司法力量与温度的高峰,引领着法律人朝更加成熟的司法文明前进。(田思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