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宁夏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诈骗案件80件,犯罪手法花样百出,但归纳其共性,都是犯罪嫌疑人抓住受害者贪小便宜、防备心弱等特点实施犯罪行为。检察官将各类诈骗犯罪进行汇总,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勿轻信他人“甜言蜜语”。一旦发现被骗,立即报警,及时挽回损失。
谈感情骗财又骗色
马某某谎称其系公安民警,先后与3名女子通过微信聊天、快手App视频等方式相识并取得对方信任,见面后发生关系,进一步使得被害人放松防备,又以看押犯人需要押解费、路费等理由先后骗取3名被害人共计两万余元。
虚构身份介绍工作
宋某某系某大型企业职工,在没有实际能力的情况下谎称能为别人联系介绍该企业工作,经审查,宋某某自2018年至案发先后以办理工作需好处费等理由,骗得55名被害人共170余万元。
迷信手段专骗老人
翟某某、王某甲等4人同伙作案,分工明确,寻找老年被害人作为目标,称被害人家中亲属有“血光之灾”,让其将家里的钱和贵重物品全部拿出让“神医”开光做法后才能消除灾难。4人以“神医”看病的方式骗取老人钱财,先后在多地流窜作案,骗取3人共30余万元。
代还信用卡套现
赵某某通过支付高额手续费为诱饵,使用信用卡副卡套现的方式进行诈骗,并多次以银行取消了其临时信用额,待其到银行再调整临时额度就可以刷出、通过电话银行将该卡挂失、称还款和消费时间间隔太短,会引来银行工作人员核实信息等理由搪塞,向被害人掩盖已从副卡把钱款刷出的事实。
朋友圈里发假广告
刘某某从网上搜索手机号尾号为“4条8”“5条9”等号码发布在朋友圈出售,受害人发现后联系其询价,经商量后,分别以1.8万元、3万元、5万元不等的价格在嫌疑人刘某某处购买手机靓号12次,共支付30余万元。
伪造印章提货卡诈骗
李某某、徐某某二人系夫妻,自行购买造假设备、私刻各公司、单位印章,通过自购设备伪造某公司提货卡327张。经审查,李某某、徐某某使用假的提货卡从该公司提走米10310公斤、油305升、面1480公斤,被害单位损失共计63815元。
“丢钱包”街头演双簧
罗某某与同伙商量由一人扮演丢钱包的“受害人”、一人扮演“托”,一人负责放风。先寻找被骗对象,再以钱包内的钱由两人平分取得被害人的信任,由丢钱包的“受害人”回头找寻丢失的钱包,与托配合骗取被害人银行卡密码、金耳环等首饰查看后佯装放进受害人的包里后趁机离开现场,3人以上述方法骗取2名被害人共计824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