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我要投稿
长安播报

结局温暖!2018年四川37名涉罪未成年人考入大学

2019-05-30 20:58  来源:川报观察  责任编辑:王淑静
字号  分享至:

  谢宏魁 川报观察记者 刘春华摄影报道

  这是一个涉罪但结局温暖的故事:高三学生范某某因盗窃手机被公安机关移交检察机关起诉,古蔺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范某某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依据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对范某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及时封存了范某某的犯罪记录。2018年高考中,范某某顺利被某大学录取,命运就此得到改变。

  5月29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在向媒体通报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时介绍,2018年,经检察机关帮教,全省有37名涉罪未成年人考入大学,重新回归社会。

  “检察机关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全面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罗春梅介绍,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刑事政策,2018年1月至今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145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不捕率达47.5%;对442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462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诉率为25.6%。

  去年,经检察机关帮教,全省有37名涉罪未成年人考入大学,重新回归社会。记者了解到,这些考入大学的涉罪未成年人都是初犯、偶犯、犯罪以后都认罪态度好真诚悔罪,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同时还具备其它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以范某某案件为例,去年范某某在古蔺县某手机营业厅盗窃价值2399元的手机一部。同年4月,古蔺县公安局以范某某涉嫌盗窃罪移送古蔺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古蔺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发现范某某户籍年龄与真实年龄可能不符,经过走访调查,核实了范某某确系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事实。对范某某的社会调查报告显示,其在校表现良好。

  检察机关认为,范某某是初犯,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且案发后能够真诚认罪悔过,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遂依法对范某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及时封存了范某某的犯罪记录。

  刘某也是一名考入大学的涉罪未成年人。2017年的一天下午,巴中某县高中生刘某受朋友李某的邀约,与邹某等人发生斗殴。在打斗中,李某等人将邹某打成轻微伤,其中刘某则持木棒击打了李某耳部。

  当地检察机关受案后,对刘某依法落实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等未成年人特别司法程序。调查发现,刘某在校表现良好、没有不良行为,事后刘某真诚悔罪,取得到了被害人邹某的谅解,具有监管条件。

  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当地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刘某作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7个月。考察期间,承办人检察官联合刘某的家长、社区干部组成考察帮教小组,对刘某实施动态跟踪回访,并针对刘某高考制定帮教方案。后来,刘某顺利考上大学。

  “ 检察机关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核心,落实未成年人司法特别程序,给未成年人一个改过的机会,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义务,也是检察机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体现。”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吴欢水介绍。

  记者了解到,在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还通过推广“亲职教育”制度,推进“法治进校园”、联动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多维度做实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并收到显著成效。

  与2016年相比,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下降了16.8%,涉罪未成年人数下降了10%,全省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总量的比例由3.68%下降到2.89%。

浙江“网红舞蹈教师割喉案”宣判 前男友一审获...

民警身中四刀仍扑倒歹徒 全身伤口共缝47针

“米房”“壹周金”套路贷平台17人受审!

因案情重大,该案仍在继续审理中。

用政法新媒体的春天,带来政法事业的万紫千红!

我们必须为共和国守住中国互联网的半壁江山!

硬核!高考加油!维和女警给上高三的儿子发了 ...

26日,@追风少年刘全有收到投稿,称一高三学生郑某,收到了正在海外执行维和任务的妈妈发来的硬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