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车祸身亡后,沉浸在悲伤中的妻子得知丈夫的109万元赔偿款被其兄弟获得,在讨要赔偿款被拒后,妻子无奈将小叔子告上法庭。
为从源头上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难”的风险,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法院在受理该案时,牢固树立“立审执兼顾”意识,从抓好诉前财产保全入手,为执行创造便利条件,高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丈夫车祸身亡 赔偿款被兄弟私吞
2010年张三与李四登记结婚,后双方感情不和各自外出打工,且张三长年未回家,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离婚手续。2018年李四在外地出车祸身亡,相关部门支付了109万余元的赔偿款给李四的哥哥李二、李三。张三对此事毫不知情,后张三从亲戚处得知丈夫已车祸身亡且有赔偿款,遂找到李二和李三,要求将处理李四丧葬事宜后的剩余款项97万还给自己。李二和李三以张三长年下落不明已不是李家媳妇为由拒不归还。
一纸诉状递法院 诉前保全护权益
丈夫因车祸身亡,哥哥二人领取了弟弟死亡赔偿款,长期在外务工的妻子却未领分文,双方遂引发纠纷。张三将李二、李三诉至法院,立案法官审核立案材料后建议张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向其详细叙述了诉前保全的用处是为防止李二、李三转移财产,张三感觉诉前保全是“双保险”,于是听取了立案法官的建议,遂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李二、李三银行存款55万元。
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四的赔偿款除已处理其丧葬、代还其债务后的余款58万元,其中20万元归张三所有,38万元归李二、李三所有。
法院高效执行赔偿款一日领取
调解书生效后,张三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于一日内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从被执行人李二、李三的银行账户划拨存款20万元,并随即支付给申请人张三。
在领到20万元赔偿款后,张三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并激动地说到“没想到钱这么快就拿回来了,法院诉前保全效率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