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刘佳
5月23日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
免去:
刘勃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会龙、杨力农、顾斌、刘霖、郑雷、陈祺、张旅、顾宁、聂庆、张勇、马立兵、郭丽、吴艳、杨宁、李瑞雪、李莉、赵可丹、谢韧、周波、陈劲睿、张震波、王志勇、廖兴界、蔡文斌、廖雅雯、王尚尚、成溢、田昊、陈悦、杨佼佼、谢海恩、李效天、王昌环、徐为、王磊、肖翔、汪涛、李红、蔡荣荣、彭睿、陈腾飞、符彬、曾莘、陈利民、郑君、谢红英、任玉、张华、何晓容、谢长根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韩强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宋恪忠、张毅、孟觉凯、张振、冯小东、曾伟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张仁良的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宋伟平、裴建中、邓维跃的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朱晓科、刘宁川的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李杨辞去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刘勃为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