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郭玉伟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毕业,在公安机关工作8年后调入北辰区检察院,先后在公诉、反贪、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他都勇挑重担,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2017年8月,郭玉伟开始在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以下简称“民行部”)主持工作。在他的带领下,2018年,北辰区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有了重大“突破”,在天津市检察系统名列前茅。
打开民行检察工作“新局面”
初到民行部,郭玉伟给自己定下了目标——要干就干出个样儿来!
“当时,算上我自己,民行部只有两名员额检察官,另有两名临近退休的老大哥和一名内勤老大姐,这样的人员配备,绝对属于‘老龄团队’。”如何带好这个团队,使其发挥最大作用?细心的郭玉伟很快找到了“破解之法”。
在工作任务分配上,员额检察官的主要精力放在公益诉讼的调查、办理、沟通上;另外两位同事主要负责传统民行检察案件的前期审查和文书起草等工作,并在法律适用、息诉止访等方面提出中肯的意见;内勤全面承担其部门内的事务性工作。这样的科学分配,让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工作效率大幅提升。
“案子不是等来的。我们必须提高主观能动性,让社会公众认识和认可民行检察工作。”郭玉伟说。
2018年春节前夕,高检院和市检察院部署农民工讨薪讨债案件专项监督活动。郭玉伟带领干警先后走访了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等,并与之建立联系,积极为讨薪讨债农民工提供检察服务。
2018年,北辰区检察院共为50余名农民工诉讼提供支持,在制发支持起诉书后,还联系法院为农民工建立立案绿色通道并缓交诉讼费等。
“法官对我们的支持起诉工作表示肯定,并在判决书中对北辰区检察院的支持起诉内容进行了体现。”郭玉伟说。
今年春节,郭玉伟带领民行部继续开展此项工作,与行政监察、劳动仲裁、法院速裁等部门形成线索移送、诉讼支持、快审快结的良性工作机制,使30余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此外,结合民事检察监督案件,郭玉伟还带队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先后就涉嫌虚假诉讼向其移送犯罪线索多件。民事审查和刑事调查互为补充,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关系。
据统计,2018年北辰区检察院办理传统民行检察监督案件77件,办案数量创新高。其中,提请抗诉、再审改判、制发检察建议及回复、移送犯罪线索等各项数据均有突破。在公益诉讼方面,该院立案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7件,均已获得行政机关回复。
保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郭玉伟初到民行部时,赶上本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北辰区检察院检察长及分管副检察长带队走访了多个行政机关,创造了较为良好的外部环境。但是,公益诉讼工作具体怎么搞,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客观地讲,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戒备心,我们必须积极转变角色,寻找合适的切入点,而不是做一个高高在上的监督者。”作为民行检察工作中的一项“重头戏”,郭玉伟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着清晰的认识。
没过多久,民行部接手了一起案件,这也成为北辰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一个新起点。
2017年11月,北辰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张某持虚开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从河北省泊头市购进一批猪肉并在北辰区销售,后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禁止在三年内从事肉类经营活动。但是,该刑事案件判决后,张某的经营许可证照仍有效,且其有成熟的进货销售渠道,“从业禁止”的判决并没有落到实处。
郭玉伟敏锐地察觉到,该案背后潜藏着重大社会风险和食品安全隐患,遂将该案作为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审查。他多次主动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将“监督与支持并重”这一观念传达给对方,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单位依法对张某进行行政处罚,取消其市场主体资格,对涉事市场重点进行检查,消除危害群众用肉安全的隐患。同时,就该案暴露的泊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不经检疫虚开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问题,向其制发了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地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先后在一个月内向北辰区检察院回复了整改情况。该案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充分履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以该案为契机,2018年,北辰区检察院先后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就共同建立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会签文件,凝聚多方合力,在监督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以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制发检察建议排除污染隐患
工作中,郭玉伟带领团队坚定践行北辰区检察院“法律为根、检务为本、为民为旨”的“三为”工作理念,并大胆付诸实践。
2018年1月,孙某、周某等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北辰区北仓镇某村经营废铅蓄电池加工厂。同年1月30日,北辰区环保局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查封了大量违规存储的废铅蓄电池、拆解后的废铅板及铅锭等含铅危险废物。镇里自行处置这批危险废物需要支出大笔费用,因资金困难,这批废物被转移至北仓镇一处仓库临时存放。
废铅蓄电池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载明的“危险废物”。鉴于客观条件,这批涉案危险废物大部分露天堆放,存在二次污染的隐患。
对此,北辰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程序。郭玉伟多次与环保部门进行沟通,并从环保网站上检索到本市具有处置含铅危险废物资质的企业名录,主动与这些企业进行联系。
“在与企业沟通中得知,处置此类危险废物的企业,在收处危险废物的同时,还会向危险废物的所有人支付一定的收购款项。收购方对可再生废物进行处理后,可通过再次销售盈利。”几经沟通确认后,郭玉伟向北仓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对涉案危险废物依法进行处置,并向其提供了企业名录。
很快,北仓镇政府依据检察建议,对涉案危险废物进行了处置。该案的及时处理不仅排除了污染环境的重大隐患,而且节约了大笔财政支出,北辰区检察院的工作得到了各方“点赞”。
近年来,郭玉伟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获得“感动北辰文明人”、市级优秀检察官等称号。“我是一名党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更是我不懈的追求!”郭玉伟说,“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没有小事,唯有不断思考、不断努力,才能让检察工作立得住、走得稳、行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