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6日,人民警察日。在这个原本是警察最荣光的日子里,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原副大队长虞杨生却被宣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永远地离开了警察队伍。
经查,虞杨生在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收受购物卡;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非法干预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2018年10月,虞杨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4万元。
他是如何一步步
堕入了欲望的深渊的呢?
虞杨生出生在一个小山村,从小就想成为一名警察。1993年虞杨生考上了名牌大学,成为全村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 1997年大学毕业,他顺利考入合肥市公安局,实现了成为一名警察的梦想。工作后的虞杨生,一直从事科研工作,因学历高、技术强,是单位里公认的研究设计道路交通信号智能控制的“技术男”,同事们都敬称他为“虞工”。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虞杨生的心态发生了重大变化。
2007年,自恃名牌大学毕业和专业领域行家,却在参加工作后十年时间里,始终没有得到提拔,上升“天花板”使得虞杨生的心态开始扭曲,认为在仕途上进步无望,那就要从其他方面寻找平衡。
此时,虞杨生受单位委派,在某公司参与智能信号机研发,并对该公司研发项目进行监管,虞杨生与该公司负责人王某某相识。虞杨生心态发生变化后,便开始频繁与王某某等人接触,多次在高档酒店违规接受宴请,甚至对舌尖上的腐败还乐此不疲。
“那个时期,白天上班的时候就希望有人约我晚上吃饭,一般我都是欣然前往,即使手头有工作也会放下”——虞杨生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在此期间,虞杨生还多次收取了相关人员赠送的购物卡。
欲望的闸门从此打开,虞杨生逐步滑入严重违纪违法的深渊。
2012年,该公司生产的智能信号机投入合肥市场后,虞杨生作为应用单位使用方代表,利用其对合肥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设施维护、建设验收等职务便利,与王某某商议,按照该公司在合肥销售智能信号机的利润比例每台500至800元,收取所谓的“提成款”。自2012年初至2014年10月,虞杨生共收取“提成款”50余万元。
虞杨生的技术专长是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然而对于人生“信号灯”的控制,虞杨生却是一塌糊涂。在本该停下来的“红灯”前,他多次胆大妄为,无视党纪国法。最终,虞杨生为“闯红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虞工”变成了“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