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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江西85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

2019-05-16 15:36  来源:新法制报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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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凝聚共识共为、坚持惩防并举、推进综合治理……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以下简称“一号检察建议”),萍乡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全市检察机关会同教育部门制定系列工作举措,协力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

  自去年10月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85人均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走进中小学开展法治巡讲26场次,向全市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推动建立了严格校内聘用人员准入、强化性侵预防、加强校园人员管理等多项机制。

  凝聚共识 形成保护合力

  2018年10月,最高检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建议积极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工性侵儿童以及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

  萍乡市检察院立刻跟进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燕晓华带头抓部署、抓推进、抓深化。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进行了座谈交流,通报“一号检察建议”内容和要求,共同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全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带队走访了教育主管部门,检察干警深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宣传“一号检察建议”,广泛宣传发动,凝聚各方共识。

  在检察机关的积极推动下,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教育部门强化综合防控、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防治校园欺凌暴力专项治理、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在全市开展了“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争做高素质人民教师”主题教育活动。目前,全市各幼儿园除厕所外,已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各中小学在楼道和操场均已安装视频监控;学校安保人员均统一向具备专业资质的保安公司招聘。

  惩防并举 撑起“法治晴空”

  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关爱留守儿童以及单亲家庭子女,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晴空”。

  近日,萍乡市检察院收集汇编4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更好指导推进案件办理。安源区检察院对一起成年人强奸未成年人犯罪被适用缓刑的案件,以一审判决适用刑罚不当为由提出刑事抗诉,最终被告人被改判有期徒刑。

  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全市两级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85人均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将预防性侵列为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的必讲课程,检察官走进学校上好“学生自我保护、家长安全防护、教职工法治教育”三堂课。

  重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2018年以来,市检察院携手社会公益组织,深入全市偏远山区开展“关爱山区青春期女生预防性侵害”活动18场次;安源区检察院干警走进社区,为留守儿童及外出务工回家过年的家长送上“法治大礼包”;莲花县检察院在县内各中小学开设校园法律服务站、驻校未检关爱工作站,开展“内嵌式”法治教育。上栗县检察院会同公安、教育、妇联,对该县离异家庭未成年人子女、留守儿童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动态明,从防止未成年人辍学、加强学校教育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检察建议 推进综合治理

  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发出,为全国检察机关用好检察建议,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受“一号检察建议”的启发,今年3月,萍乡市检察院对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针对学校教育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向市教育局发出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家校联动的检察建议,得到了市教育部门积极响应,双方正在协力推进落实中。

  2018年11月,湘东区检察院结合当地发生的两起强奸、猥亵初中女学生案件,及时向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促成严肃处理涉案学校的相关负责人,深入各中小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校园安全教育。

  上栗县检察院在办理刘某某等人涉恶犯罪案件中,针对该案中有多名初中辍学未成年人涉案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引起省检察院、省教育厅高度重视,联合开展了专题调研。

  芦溪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件中,发现被害人的姐姐(13岁)患有自闭症且为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办案人员积极为其争取了1.3万元司法救助金。此外,会同县教育部门对在校学生进行摸底,为3名疑似患有心理疾病的在校学生提供了心理辅导,提出了长效化推进心理关爱工作的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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