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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公安部点赞!山西省“十条”经验全国推广

2019-05-09 15:04  来源:山西长安网  责任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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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去年9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督导组对山西开展督导后,山西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以督导整改为契机,继续强化斗争措施,不断掀起斗争高潮。

同时,山西省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成“十条”宝贵经验,获得公安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公安机关推广。

近日,副省长、省公安厅长刘新云指出,要以中央督导为促进,继续全面引深全省扫黑除恶斗争。

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持续发力,将矛头对准农村、矿产资源、文物、生态环境、新型犯罪等重点领域,深化打击严惩,推进深挖根治,力争再战再捷,今年1至4月山西公安又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242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2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5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6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30人,破获刑事案件1488起,查扣涉案资产12亿元,收缴文物10046件。

从去年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至今年4月,全省公安机关14个月内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1249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9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30个,恶势力犯罪团伙82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897人,破获刑事案件9044起,查扣涉案资产128亿元,收缴文物17204件。整体斗争成绩进入并始终保持全国第一方阵。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刑事类警情和刑事发案率比去年同期下降10.64%和19.90%。

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充分肯定,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批示肯定山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2018年8月,公安部在山西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总结推广山西经验做法。省委书记骆惠宁赞扬公安机关“打出了法治的尊严、打出了人民的期盼、打出了党的威望”。今年1月9日,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认真学习借鉴山西经验做法。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以中央督导为促进,以“回头看”为推动,我省公安机关又在全省掀起了扫黑除恶斗争的强大攻势,推出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斗争责任,将扫黑除恶作为公安机关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省公安厅党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新云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主动扛起第一责任。厅党委成员分兵把口、包市督导。全省建立了省公安厅长、市公安局长、县公安局长、派出所长“四长”责任传导机制,实行省公安厅直接到县的通报制度,形成了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和合力。

二是组织开展全省黑恶线索大举报、大起底、大核查、大回访,确保准确掌握底数,精准打击发力。

山西公安建立了完善科学的线索核查机制,明确各级公安机关对犯罪线索核查的权限,要求对重大线索一律提级核查、异地核查,定期清零、限时反馈。开展线索核查清零集中攻坚,提升核查效率和成案比例,回应社会关切。

2019年1月,全省公安机关组织线索核查大起底、大回访,全面复核上级交办、群众举报等各类线索,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核查情况逐一重新复核,坚决打掉漏网蛰伏的黑恶犯罪分子,确保查深查透、群众满意。

三是对重大黑恶案件实行高规格指挥、强有力攻坚,坚决“揭开盖子”“撕开口子”,牵引、带动全省打击黑恶犯罪工作。

对重大涉黑恶案件特别是文物犯罪案件,刘新云直接指挥调度,坚持“三追一挖”(追逃犯、追文物、追资产和深挖犯罪、铲除保护伞)、“四不放过”(在逃人员不到案不放过、被盗文物不追缴不放过、经济基础不摧毁不放过、保护伞不铲除不放过),果断异地用警,同步推进深挖犯罪与打伞断血。各市对涉黑案件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律成立专案组,由市、县公安局局长直接指挥侦办;采取提级管辖、异地用警、异地关押等超常措施,攻坚克难,穷追猛打,全省共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95个。

2019年,为实现深挖根治年度目标,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对中央督导组提出的建筑、矿产、交通、金融、文物等重点行业的一批案件和2018年打掉的70个涉黑组织、275个犯罪集团案件大起底,逐一深挖“保护伞”线索,开展“一案五查”,深查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经济基础、失管漏管和社会风险五方面的问题,努力做到腐败线索全移交、公安内鬼全查出、经济基础全清零、失管漏管和社会风险问题全通报,强力推进,深挖根治。

四是密切结合省情特点,坚持重点打击与延伸打击相结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同步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村黑恶犯罪,重点打击10类农村黑恶势力,整治4类治安乱点。严厉打击矿产资源、建筑、运输等领域破坏经济的黑恶犯罪。

以专项斗争为契机,部署12项延伸打击,解决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开展以盗抢骗、黄赌毒、涉枪涉爆、暴力传销、“套路贷”、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等为延伸打击目标的专项行动,全省共打掉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及“套路贷”黑恶势力团伙202个,侦破了一批影响重大、受害群众众多的恶性案件。全省共收缴各类枪支122支,消除了一批社会安全隐患。

五是严格依法办案,加强法律审核,确保不枉不纵、严惩黑恶犯罪。

围绕把所有案件都办成铁案的要求,从线索核查、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到移送起诉,全程严把案件质量关,强化执法指引。

六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进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

对内围绕线索摸排、依法打击、部门协作、挖根铲土、打伞断血、社会监督等关键环节,建立公安机关扫黑除恶12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的打击犯罪新机制。

对外,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贯通、全面覆盖的扫黑除恶协作机制。与检法机关建立联动机制,主动邀请检法机关提前介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与重点领域监管部门建立双向通报机制,及时发送风险提示函,督促加强行业监管、源头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据悉,省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成“十条”宝贵经验,获得公安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公安机关推广:

一是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对主要领导干部政治担当的重要检验,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级责任;

二是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衡量公安机关实战能力的重要标准,坚决深挖彻查、纵深打击;

三是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检验公安机关执行力的重要标准,全力推进中央交办案件和线索核查;

四是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提升新时期公安机关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重要载体,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

五是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延伸,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毫不手软“打伞”;

六是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聚焦农村地区,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七是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契机,努力维护公平经济秩序、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向好;

八是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厉行法治的重要抓手,努力提升法治理念、营造法治氛围;

九是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解决文物犯罪多发的重要切入点,重拳出击、综合整治;

十是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锤炼公安队伍的重要战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清除“害群之马”。

   (本文转自山西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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