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伤,是全社会的痛。多年来,宁夏政法机关把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摆在突出的位置,对因案件带来生活影响的未成年人给予关爱、照顾;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感化、挽救。对未成年人,厚爱更严管;宽容不纵容。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教会家长“如何去做父母”,做好一个大写的“人”,遵纪守法、诚信坦荡,为孩子做出应有的榜样。
一封手写的感谢信
看着一行行歪歪扭扭的字,银川市永宁县检察院检察官丁建刚的心里暖暖的。
永宁县闽宁镇小萍的父亲马某军,2010年因触犯法律被判处无期徒刑。小萍不满一岁时,母亲于某离家出走,后再婚又生育了两个孩子。于某离家后,再未履行过对小萍的抚养监护义务,小萍一直与爷爷马某仓相依为命。
“我快70岁了,依靠最低生活保障维持生计,孙女不能因为家庭困难上不起学呀。”马某仓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希望将小萍纳入低保或者困境儿童保障,均未果。
眼看孩子即将入学,马某仓急得上火。2018年9月,永宁县检察院开展困境儿童摸排工作,检察官敲开了马某仓的家门。
永宁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专干调取小萍父亲服刑、母亲再婚的证明,以及其他一些必要材料,查阅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认为小萍的情况符合困境儿童条件,于是向永宁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建议永宁县民政局为小萍办理困境儿童社会保障津贴,后又持续跟进办理进度。
2019年3月,永宁县民政局审定认为小萍的情况符合困境儿童社会保障的条件,将小萍纳入困境儿童保障名单,每月补贴531元。当月,小萍便领到了困境儿童补贴。
“人民生活有困难,党的政策有保障,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有温情,检察官的热心爱心暖民心……”马某仓手写的这封信,透着浓浓的感激之情。
2018年以来,永宁县检察院共对8名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工作。截至目前,永宁县检察院与有关学校、企业、司法行政机关共建法制教育基地、观护帮教基地5所,积极落实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德育培养等工作,现已有3名涉罪未成年人经过观护帮教工作回归社会。
银川公安多措呵护未成年人
“同学们,我们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派出所教导员张毅和民警陈婉婷在银川市实验小学永泰城校区开展法制教育。现场,张毅结合大量真实案例引导教育同学们如何识别危险、加强自我保护,陈婉婷向同学们传授自我防范技能。“一问一答”的教学,激发了孩子们的学习兴趣,现场气氛活跃。
“银川市72名派出所所长、社区民警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走进校园向青少年普及防灾避险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传授意外伤害自救、互救及防卫实用技能,旨在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和守法意识。”4月16日,银川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人口服务管理大队大队长郭建军说。
近年来,银川市各派出所积极与学校开展警校共建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对青少年进行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全市治安、消防部门会同教育部门不定期对中小学校、公办(私立)幼儿园内部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建设、保安力量配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及周边治安问题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共检查校园3600余所次,组织建立护校队伍311个,跟踪整改校园安全隐患问题35处。全市632所学校共配备保安员1437人、物防设施2195个、监控探头9988个。
2018年3月16日,青山警务室社区民警刘谊接到兴庆区第七小学校长电话:一名学生被母亲多次殴打,面部及头部有明显伤痕。刘谊调查得知,这名学生的母亲杨某多次殴打孩子,近一年来,孩子的伤情一次比一次严重。刘谊联合社区把杨某作为重点观察对象,不定期去杨某家中走访,母子关系有所缓解。
“我们对学校、幼儿园的报警优先受理、优先处置,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郭建军说。
2015年以来,银川市公安局会同城管、卫生等部门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行动,综合整治校园周边小商贩兜售“三无”玩具枪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危害学生生命安全、扰乱校园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取缔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场所,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在该案中,为防止被告人可能再次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利通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在对其判处主刑的同时,禁止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3年内从事教授架子鼓等与教育相关的职业。此为“职业禁止”条款在该院判决中的首次适用。该判决剥夺被告人在一段时间内的特定职业从事权,不仅能有效打击犯罪,更彰显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刑罚价值。
宁夏法院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
近年来,宁夏法院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中,坚持教育挽救为主、打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到判管结合、管教结合,积极做好未成年犯罪人员的回访帮教、缓刑档案、心理咨询、普法教育、司法建议工作等,主动引入社会调查员机制,使教育、感化和挽救环环相扣,努力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区各级法院均已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信息化办案平台和数字化审判法庭。
在某琴行教架子鼓的张某,在教学过程中对被害人(6周岁)实施了猥亵行为。2018年10月,吴忠市利通区法院对被告人张某猥亵儿童一案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同时判处其刑罚执行完毕后,3年内不得从事教授架子鼓等与教育相关的职业。
2018年,全区法院完善未成年人审判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审结案件202件。
2018年年底,固原市原州区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我犯罪入狱是罪有应得,只是我放心不下我的女儿,她才14岁,只有我一个亲人……”案件进入二审,珠某向主审法官哭诉道。了解情况后,主审法官马亚妮与同事辗转至珠某老家及珠某女儿所在学校调查,得知珠某离婚多年,孩子的母亲杳无音信,珠某与女儿小珠相依为命。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小珠因无人照顾只能辍学,独自住在破旧的出租房内,靠每月200多元的低保和打零工维持生活。
2019年3月的一天,马亚妮联系固原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检察官,前往固原市某中学,找到该校负责人和小珠的班主任,商讨小珠复学事宜。在法检两院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小珠的复学手续当天就办妥了。
临别时,小珠对法官和检察官深深地鞠了一躬,表达自己的感谢。
宁夏高院负责人介绍,2019年4月15日,宁夏高院、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宁夏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犯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及强奸、猥亵妇女儿童等各种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加强对女性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人身保护,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要加大法律惩处力度。
“法院将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聚焦点和着力点,多措并举,全方位、联动式、专业化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宁夏高院负责人说。(记者 张涛 乔素华 智慧 实习生 张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