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8日,吉林省农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辗转多个省市,成功侦破一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近4000余万元,抓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王某等19名嫌疑人。
农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自2018年12月以来,陆续接待了农安县某投资理财公司361名投资人,反映北京某公司农安分公司在非法吸收群众存款后,没有在约定时间内返还本金和利息,涉及金额达4000余万元。
农安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指派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本案开展缜密的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做好被害群众的安抚和稳控工作。
经查,农安分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27日,李某为农安分公司负责人,邢某是农安县分公司城市经理,北京该公司全国共设57个分公司,吉林省有18家分公司营业,农安分公司位于农安县内。2016年以来,农安县累计投资人数约800余人,总投资金额约4000余万元,公司承诺年利率10%至12%不等,到期返本付息,现公司不能按约定期限返还本息,给受害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案涉及人数众多,且多为弱势群体,案件涉及全国多个省市,仅吉林省就涉及20余个县市区。专案组民警先后多次前往北京及省内多个县市区进行调查取证,调取案件的相关证据,获取案件相关信息,寻找案件的突破口。
2019年3月9日,经侦大队果断采取收网行动,先后对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别刑事拘留,并经农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截至目前,农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王某等1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许多投资公司对外包装营造“实力”,虚假宣传投资收益,只说回报不提风险。投资人要提高识别能力, 不要被高息诱惑蒙蔽,要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要看投资公司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批准;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任何一家企业都不能保证经营运转能始终保持盈利状态,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要合理、理性投资,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