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已逝,岂容诋毁!
长春红旗街派出所抓获侮辱灭火英雄男子2019年4月12日红旗街派出所接到指令,称辖区内一男子涉嫌在微信群里发布侮辱四川凉山灭火英雄言论。
接报后,红旗街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值班警长唐新浩通过扎实的基础工作,迅速锁定嫌疑人所在位置。当日10时许,唐新浩带领姜铁骢将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王某(男,28岁)对其于2019年4月1日在微信群"某某小区"里发表侮辱四川凉山灭火英雄的言论供认不讳。
现该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英烈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和人民永远尊敬、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国家保护英雄烈士,对英雄烈士予以褒扬、纪念,加强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
英烈保护法强调,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不容亵渎,对于公然侮辱、诋毁、丑化英烈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打击!网络非法外之地,请每位网民对自己的言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