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经过
4月8日下午18时左右,一辆车牌号为陕C8**7U的小型面包车,由凤县至两当方向驶来,杨店中队民警对该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宋某涉嫌使用伪造、变造动车驾驶证。
【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你没有驾驶证,你手里拿的驾驶证是伪造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你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伪造?
【民警】对,也就是说你这是假的,懂了吗?你这从哪买的?
【驾驶人】在西安。
【民警】多少钱买的?
【驾驶人】一万多,一万三千多。
【民警】经过正规培训考试了没有?
【驾驶人】没有,就是光让我去签了个字。
【记者】您能把事情的经过和我们讲一下吗?
【驾驶人】事情的经过就是昨天下午6点左右,我从凤县驾车到杨店玩耍,6点40左右被杨店执勤点查获,并告知我的驾驶证是假的,不能使用。
【记者】你之前知不知道你拿的是假的驾驶证?
【驾驶人】之前我不知道,因为是第一次使用。
【记者】之前一直没用过是吧?
【驾驶人】之前一直没用过。
【记者】那你这个证件是从哪里买的?
【驾驶人】证件是通过网上认识的一个人买的。
【记者】花了多少钱?
【驾驶人】当时的话花了13300,付了一部分定金,然后付的尾款。
【记者】买的时候有没有培训?
【驾驶人】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他说这个全国通用,一万多这个就是包过,不用人去直接拿驾驶证就可以。
【记者】你是怎么认识他的?现在还能不能联系上他?
【驾驶人】现在联系不上,我昨天给他发消息,他已经把我拉黑了,电话也打不通。
【记者】那你知不知道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驾驶人】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通过这次教训,以后就是对于这方面的一定要去正规驾校,一定要经过正规培训来取得驾驶证。我想着告诉广大市民群众,考取驾驶证一定要去正规的驾校,通过正规的培训来取得驾驶证,希望广大群众能因此引以为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罚款4000元,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