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寻衅滋事罪的案件。那么,被告人因为什么事寻衅滋事呢?事件背后究竟由谁指使?背后的团伙为何频频犯案?法庭又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呢?
遗落的手机 暴露自己底细
2017年4月28日上午7点多,在哈尔滨市道里区一处停车场发生了一幕,只见五名男子拿着铁锹把对两人殴打。打了不到一分钟,五名男子跑到停在不远处的一辆面包车逃之夭夭。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刑侦二大队三中队侦查员芦鹏:打完之后,他们跑到过道这块,有个面包车,上车逃离了案发现场。
事发后,两名被打男子向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报了警。原来,被打的两名男子是停车场的管理员,当天早上七点多,他们发现有几名商贩在停车场附近支起了摊位,他们上前制止时,与一名姓吕的男子发生了争吵,吕某军吵了几句嘴后就离开了现场,可没过多久,就有几名男子围了上来,二话没说拿起棍棒向两名管理员打去。这些打人的男子都是什么人,和之前发生口角的吕某军又有什么关系呢?经过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的调查,发现这起案件并不简单。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刑侦二大队三中队侦查员芦鹏:从出摊的这个地点,包括停车场的经营者,包括被害人叙述,吕某军等人经常到这个,停车场附近进行出摊,而且肆意滋事的这种行为,我们认有可能是一起有预谋的,对这个两名停车场人员的行为。
正当案件陷入僵局时,警方在现场走访时,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刑侦二大队三中队侦查员芦鹏:现场其中一名嫌疑人,于某手机在撕打过程中,遗落在案发现场。我们问了被害人,当时这部手机,是不是他本人携带的,他说不是。而且对周围群众进行走访,也没有发现遗失手机的情况,并且我们把开机画面打开之后,屏保是一名男子穿婚礼的西装,所照的结婚照。
通过比对现场监控和手机屏保的照片,最终警方确定这名嫌疑人是于某滨。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丁一2017年4月28日七时许,吕某军及张某初等人,来到哈尔滨道里区民生尚都小区,瑞园西门停车场处伺机滋事。案发前关某伟让被告人郗某海纠集人员,被告人钱某刚于案发前日,受被告人郗某海指使,纠集被告人于某滨,及洪斌、楠楠、吕某,持棍棒到现场附近的车内等候。吕某军借故于停车场管理员被害人孙某利、吕某亮发生口角后,张某初当场以事先约定的动作指使,钱某刚、于某滨、吕某等人使用棍棒,对孙某利、吕某亮实施殴打。对孙某利实施殴打后,导致孙某利右上肢轻微伤,左手轻伤二级。吕某亮腿部轻微伤。殴打被害人后,钱某刚等人迅速驾车离开现场。那么这个市场和停车场有什么关系呢?庭审中,审判长对被告人吕某军进行了讯问。
【庭审现场】
审判长丁一:民生尚都市场是谁经营的?
被告人吕某军:那是康某某吧。
审判长丁一:这个停车场和市场有什么关系?
被告人吕某军:他说的停车场就是早夜市,我这个是市场,就是道边儿。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丁一:停车场实际上是归民生尚都市场管理,但是民生尚都市场不管理早市。早市占用停车场,每天早上七点四十结束,这么问是为了进一步确定被告人是否争夺市场。
事情并没有也就此结束了反而变得更加猖狂
通过审判长的进一步讯问也证实了,被告人吕某军由于抢夺市场经营权而寻衅滋事的犯罪证据。那么被告人吕某军和被告人关某伟又是什么关系呢?
【庭审现场】被告人吕某军:合伙人。
辩护人:他负责什么?
被告人吕某军:他负责,所有的事都是他负责,那边我不掺和。
辩护人:所有的事指的事什么?
被告人吕某军:政府啊,维持秩序啊,卫生都是他。
辩护人:崂山路民生尚都,那一侧是归关某伟负责的是吧?
被告人吕某军:对。
辩护人:你俩怎么分配利润的?
被告人吕某军:始终没收费,收费的时候是一家一半。
辩护人:如果有利润一人一半?
被告人吕某军:对。
竟然有人破坏了吕某军和关某伟的利益,于是,两人就开始预谋一些事情。
【庭审现场】
审判长:你找的这几个人打完人以后,得了多钱,一共啊?
被告人钱某:刚直接不是给我们钱,而是我们也没捞到好处费,那工夫时只是关某伟委托郗某海,给我们拿的是生活费。
审判长:拿了多钱?
被告人钱某:刚一次一万,一次八千,一共一万八千元。
审判长:郗某海这个数对不对?
被告人郗某海:两万吧。
审判长:两万你留没留两千?
被告人郗某海:没有。
审判长:多钱?
被告人钱某:刚一万八,先头拿两千说告诉我,回去请这帮兄弟吃饭。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丁一: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人吕某军、顾某和周某国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犯罪。本案的证据可以证明吕某军,是第一起案件的策划者、组织者,吕某军对聚众滋事是明知的,并对事后支付费用持肯定态度。
本以为被告人吕某军等人只是想给人家一点教训,事情也就此结束了,没成想他开始变本加厉,更加猖狂。
审判长丁一:2017年5月16日,被告人顾某受被告人吕某军、周某国指使,以招募市场管理员的名义,纠集李某平、邵某龙。邵某龙又通过小黑纠集四名男子,于次日清晨来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民生尚都,农贸市场前的停车场聚众造势。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刑侦二大队三中队大队长李超:在滋扰过程中双方形成了一个对峙,在对峙的过程中,这边找来的社会闲散人员与市场管理方石某发生肢体上的冲突,在这个过程中,石某出现了一些轻微伤。
恐吓、别停车辆招数一个接一个
被告人吕某军两次指使团伙在停车场作怪外,在2017年5月16日当天,被告人顾某受被告人吕某军指使,三次驾驶改装后的轿车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东明村的一处建设公司院内,采取大轰油门的方式制造噪音滋扰生事,扰乱办公秩序。就在第三起案件发生仅仅过了两天,负责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就接到一个恐吓电话。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刑侦二大队三中队侦查员芦鹏:恐吓的语言大概就是我们刚从监狱出来,你们要把市场关停的话,你也别想活了,咱就一块死。于是,被告人吕某军为胁迫被害人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某天批准他开办市场,到张某天办公室以生死相威胁,并指使被告人顾某拨打张某天电话,再次威胁张某天。
审判长丁一:2017年5月19日早,被告人周某国、顾某、孙某、大光等人受吕某军指使,驾驶三辆汽车队张某天实施蹲守、跟踪,并在当日17时许,跟踪张某天下班回家的途中,别停张某天驾驶的车辆,再次施以言语威胁。
2017年5月24日,在哈尔滨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警方采取统一行动,一举抓获吕某军团伙。那么,被告人吕某军为什么指使他人别停,跟踪和恐吓负责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呢?
【庭审现场】被告人吕某军:我听小道儿消息,别人想占我市场,然后找他了,我是听小道儿消息,但是没有什么证据,所以他难为我嘛。辩护人你有指挥你的有关人别停他的车吗?被告人吕某军没有。
庭审中,被告人吕某军坚持称,自己没有指使任何人去别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车辆,那么事发当天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庭审现场】
被告人吕某军:那天吧我是在外面办事儿,办事儿然后我就告诉管理员,我说你去看一眼(张某天)在没在那儿,在那儿告诉我一声,没在那儿走了呢也告诉我一声,完了管理员去了。
辩护人:管理员是谁?
被告人吕某军:周志国。去了呢那是几点往回走,那时候下班了都,然后我给他打电话周某国。我说你在哪儿呢,我说你也不给我来个电话,他说跟着张某天呢,我说你跟他干嘛啊,我说你别跟着他,跟着他事就不好办了,然后我说你跟他说一声,明天我去办事处找他。
【庭审现场】
审判长:跟着张某天的时候,谁跟你在一起蹲点儿了?
被告人顾某:就我、周某国、孙某。
2018年7月6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对6名被告人吕某军、周某国、顾某、于某斌、钱某刚依法宣判。
审判长丁一:判决如下,全体起立:一、被告人吕某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被告人顾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三、被告人周某国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被告人郗某海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五、被告人钱某刚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被告人于某滨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在审理这起案件中,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不仅遇到了审理的难点,同时在前期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丁一本案审理的难点主要集中在对,是否构成涉恶势力犯罪的认定上,前期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是详细阅卷、整理审判提纲、积极与控辩双方沟通、明确审理重点、制定工作预案,确保案件审理顺利进行。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9年3月26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对团伙成员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漏犯关某伟依法公开宣判。
【庭审现场】审判长毕云亮:被告人关某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丁一:在审理扫黑除恶案件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黑龙江省各级法院显决心,依法高质高效审理了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并且多次多家法院同步宣判,彰显了有黑必扫,有恶必除,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案件从侦查到起诉再到审判,公检法司各部门分工明确,配合默契,本着依照事实和依照法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让黑恶势力无处可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