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江西省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主题为“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发布会介绍了2018年江西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本情况,并首次发布未检工作白皮书。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法制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2018年江西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的年犯罪嫌疑人1239人,起诉1481人。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82人,不批准逮捕616人;起诉1323人,不起诉444人。
江西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黎莉介绍说,该省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增多,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数量上升较快且被害人低龄化现象明显。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较去年分别增加136人和70人,同比上升12.33%和4.96%。其中,批准逮捕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353人,起诉328人,同比分别上升47.7%和30.2%。被害人为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批捕、起诉人数分别为264人、257人,占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批捕、起诉总人数的74.8%和78.4%,
二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有所增加,所占比例下降。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133人,同比上升15.9%;占受理审查逮捕总人数4.2%,同比持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被告人1701人,同比上升20.6%;占受理审查起诉总人数3.7%,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
三是未成年人犯罪涉及罪名比较集中,以侵财型和暴力型犯罪为主,涉众暴力犯罪增幅较大。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涉及最多的5个罪名依次是盗窃罪(303人)、聚众斗殴罪(263人)、寻衅滋事罪(260人)、故意伤害罪(184人)、抢劫罪(100人)。以上5个罪名涉罪人数占起诉未成年人总数的83.14%。盗窃、抢劫等侵财犯罪人数有所减少,同比分别下降28.9%和51.7%;涉嫌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等涉众暴力犯罪人数增幅较大,同比分别上升85.7%和132.7%。
四是未成年人犯罪主体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的社会闲散未成年人为主,在校学生和有前科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全省检察机关起诉的未成年被告人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145人,占起诉总人数的86.5%;社会无业人员1094人,占起诉总人数的82.68%;在校学生146人,同比上升36.4%;受过刑事处罚的54人,同比上升25.6%。
五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判决以较轻刑罚为主,缓刑免刑比例略有下降。全省法院共对908名未成年被告人作出判决,有罪判决率100%。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568人,占62.56%;判处拘役或管制221人,占24.34%;单处罚金或免于刑事处罚20人,占2.2%。缓刑、免刑比例为15.6%,同比减少0.3个百分点。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权益保护,事关祖国未来和民族希望,事关亿万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关爱未成年人,江西省检察机关立足办案,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凝聚共识,着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支持体系建设;延伸职能,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创新,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其主要做法有: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少捕、慎诉、少监禁”办案要求,在法定范围内对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的涉案未成年人更多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和非刑罚处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惩罚未成年人严重刑事犯罪。坚持“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加强对各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
——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同步开展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指导、监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与省综治办预青组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将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送至专门学校教育矫治工作的通知》,与省教育厅等单位联合出台《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校园欺凌、开展涉罪未成年人行为矫治等方面逐步完善协作机制。积极引入专门机构和专业力量。
——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落实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已有1299名领导干部(其中检察长117人)兼任辖区内法治副校长。依托办案促进社会治理,办案中注意深挖犯罪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围绕社会关切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当下社会广泛关注的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性侵未成年人现象,积极引导配合公安机关,不断强化收集固定证据和指控犯罪能力,依法严惩“网络大灰狼”。
——打造未检工作新团队,全省共有专门未检办案组57个、未检检察官143人,实现了未成年人案件专人办理。建立未检工作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探索未检工作新方式,不断延伸工作触角,深化工作效果。(黄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