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记者从宁夏高院获悉,26日该院与宁夏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局、中国银行宁夏分行等14家金融部门召开涉金融执行案件专题座谈会,听取金融部门对宁夏法院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实施方案的意见建议,决定自今年4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区法院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2018年,宁夏法院受理执行案件81788件,执结69973件,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案件10.6万件,冻结资金76.3亿元、扣划资金2.5亿元。截至今年3月1日,未结涉金融案件2672件,标的162亿余元。
在为期8个月的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宁夏法院将全面排查涉金融执行案件底数,以重点地区、重点案件为突破口,狠抓财产查控、评估拍卖、失信惩戒、案款管理等关键环节,提升涉金融案件执行水平,构建涉金融案件执行长效机制,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涉金融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涉金融案件终本合格率达到100%;涉金融案件执结率达到80%以上;规范涉金融终本案件管理,3个月开展一次“点对点”网络查控,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依法恢复执行等目标。
14家金融部门负责人表示,宁夏法院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是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提升执行工作整体质效的重要举措,一定要密切配合,依法申请执行,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做好财产调查工作,依法保障实现金融债权。(记者 王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