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鲁县“3.25”持枪杀人案经警方调查,作案人系44岁男子梁某,开鲁县自来水公司第二供水厂副厂长,因工作和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持枪报复杀死特定人员,未伤害现场无关人员。作案枪支为小口径步枪,已收缴。枪源正在全力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