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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干警热议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

2019-03-22 19:51  来源:新疆法制报  责任编辑:彭绮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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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总目标 打好“组合拳” 扎实做好新时代新疆政法工作 

——我区政法干警热议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

“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新时代高素质政法队伍”……3月17日召开的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这些要求,在我区政法干警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要按照会议要求,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旗帜鲜明讲政治,义无反顾抓落实,以永不自满、毫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坚决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不断开创全区政法工作新局面。

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句话,阐明了我们所有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乌鲁木齐县公安局甘沟派出所民警刘晓军说。

刘晓军今年32岁,一个人管3个村。虽然很忙碌,但他工作一丝不苟,凡是能自己跑腿完成的事,决不让辖区群众多跑趟。

刘晓军说,作为基层民警,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力求将工作做到位。在服务好群众的同时,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民警思想认识,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孟红伟说,作为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公安民警要把党、国家、人民的利益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把维护好和谐社会环境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把队伍建设、严格执法、创新管理、以人为本作为工作的重心,用严厉打击的效果和良好的服务态度认真履行好公安机关的职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体制改革

“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激励我们勇于担当,锐意创新,履行好新时代政法工作职责任务。”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张涛表示,作为一名检察干警,今后他将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信心,忠诚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来是‘你捕我诉’,现在是‘我捕我诉’,这种办案模式让我们从介入案件起就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标准来引导取证,提出的补充侦查方向更具有针对性,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办案质量。”作为新疆检察机关第一批员额检察官,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孙可可对我区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有着较深的体会。

2018年,天山区检察院积极顺应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出台《关于全面试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的工作意见》,同时整合审查逮捕、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职能,建立普通、职务犯罪和新型、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办案组,做到繁简分流;搭建三大学习型平台,紧贴实务,实现岗位练兵全员化;受邀参加“青年律师成长与发展论坛”,助力法律职业共同体成长。

“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全区政法战线要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我将继续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体制改革。”孙可可说。

将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

“包工头欠了我两个月工钱,找他要,他躲着不给。我去了一趟公共法律服务站,人民调解员帮我解决了这个难题。”3月18日,在奎屯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甘肃籍农民工周某对记者说。

“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机制,实现自律与他律、刚性与柔性、治身与治心、人力与科技相统一。”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马尚琨说,去年以来,我区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平台,学习践行“枫桥经验”,发挥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防线作用,把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

近年来,我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拓展调解服务领域,不断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持续做细做好传统领域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此外,我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向民事、治安案件、道路交通、医疗、劳动争议等纠纷易发多发领域拓展;积极推动实现人民调解与乡镇(街道)信访等部门来访、调处的直接对接,将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结合起来,更好地服务基层社会稳定和乡村治理,使人民调解工作越来越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社会各界的认可。(陈泽华、王晨、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