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在江西省永修县鄱阳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吴城保护站正式揭牌成立,这是江西省首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法庭。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淑珠,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鄢清员,江西省鄱阳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代局长贾万梅,永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义红为法庭揭牌。永修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杰主持揭牌仪式。省法院环资庭,九江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出席揭牌仪式。
胡淑珠表示,鄱阳湖是中国最大的淡水湖,也是国际性重要湿地和全球最大的候鸟栖息地,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价值。保护好鄱阳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重要指示的必然要求。永修法院设立专门法庭,实行鄱阳湖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就是司法服务鄱阳湖全流域保护的具体表现。
鄢清员提出,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要为鄱阳湖“一湖清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通过探索涉鄱阳湖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服务保障污染防治和生态安全保护;坚持注重惩治、教育和预防相结合的司法理念,推进生态修复多样化发展,推动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到绿色发展的推动者的司法实践;加强与多部门交流协作,探索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举措和路径,积极构建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共治体系。
据介绍,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将管辖九江市永修县、都昌县、湖口县、德安县、庐山市、共青城市、柴桑区、濂溪区8个辖区涉鄱阳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以及环境公益诉讼一审案件。经省高院指定管辖,九江辖区行政区划外的涉鄱阳湖环境资源案件,也可由该法庭受理。
活动期间,召开了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第一次联席会议,法院、检察院、公安、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部门人员就开展案件集中管辖、完善法庭工作机制、加强受损环境生态修复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会议一致认为,各部门要加强交流合作,构建多元共治机制,强化对生态修复的有效实施,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生态司法保护大格局。
揭牌仪式后,参会代表还现场旁听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2018年1月,案件被告人周某在未办理采挖手续的情况下,雇请工人非法采挖“小垅山”山场的樟树,并超范围将蔡某等人山场的樟树一并采挖。2018年3月23日,永修县森林公安对前述非法采挖的樟树依法扣押,并将其移植在国道旁边。目前依法扣押的樟树任然存活。2018年10月2日,经九江司法坚定中心鉴定,被扣押的21棵树木均为香樟,系国家二级保护植物。2018年10月23日,被告人周某主动到永修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该案当庭进行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