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的郭永飞是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西岸村人,横行乡里,欺凌百姓,人称郭“敖烈”。
对于这一绰号,郭永飞很是喜欢,并以此为荣:“天下敖烈的人有很多,我是最敖烈的一个。
从22岁开始至今的18年时间里,郭永飞曾三次获刑,大多数时间在监狱里度过。2001年12月,郭永飞因非法持有枪支、诈骗获刑,一年的刑期结束后, 2003年1月,他因抢劫再获刑8年。2013年7月,他又因妨害公务、盗窃,入狱4年。在西岸村,“敖烈回来了”这句话足以让人色变。
“郭永飞凭‘一己之力’,把西岸村搞得鸡犬不宁,上到80岁老人,下到5岁的小孩,他都要欺负。”新余市渝水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朱东飞说。
“他随身携带一把匕首,动辄拔出匕首。他到村里的商店、水果摊、肉档买东西,从不给钱,拿了就走,大家敢怒不敢言。”西岸村村民说,有一次,水果摊老板忙生意,没有及时给郭永飞,他便拿出匕首,将水果尽数划烂,老板连赔不是,他才住手,提着水果大摇大摆走了。
西岸村的清洁卫生,由一位70多岁的老人负责,每月工资500元钱。有一次,郭永飞从村里的厕所出来,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迁怒于老人,要求老人赔偿8000元钱。老人无力“赔偿”,被郭永飞持匕首追得满村跑。不仅如此,他还将老人住所的门窗和瓦砸坏,老人只能离家躲避。此事发生后,郭永飞堂外公找上门好言相劝,被匕首顶住胸口,索得两条烟之后,方肯善罢甘休。
2016年4月,郭永飞第三次从监狱刑满释放,西岸村的宁静,再次被打破。郭永飞每天的日常,就是欺负乡里。碍于同村同族,村民们忍气吞声。
2018年4月20日凌晨,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接到市民钟某报案,称其停放在渝水区城南办观下新村40栋楼下一辆蓝色货车及货车上装载的20余吨铸钢件被盗,总价值约40万元。
4月26日,渝水区珠珊镇一村民家中被盗,村民发现后报警,盗窃男子弃车而逃。
5月3日,渝水区南安乡有村民家中被盗。
5月7日,庞某停放在吉安市新干县一饲料厂门口的重型半挂车被盗。
5月8日,一辆重型半挂车被盗,嫌疑人将车开至某仓库,与保安发生争执,持匕首抢下对方手机,开着店主的汽车扬长而去。
在系列案件发生后,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将目标锁定在郭永飞身上。
“郭永飞曾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反侦查意识非常强,且居无定所,走到哪偷到哪,给抓捕带来极大难度。”办案民警介绍说,警方一边同镇村干部一道,走访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提供郭永飞的落脚线;一边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锁定郭永飞行踪,从新余-峡江-永丰-新干一路追踪,5月9日12时许,民警在新干县某宾馆内将郭永飞抓获。
被抓获归案后,郭永飞对上述案件供认不讳。2018年6月13日,新余市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
此案由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郭永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作案5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7.4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最终,以盗窃罪,判处郭永飞有期徒刑15年,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等待郭“敖烈”的,将是漫漫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