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接到网民举报,有人在传播车辆超速行驶的视频,视频中的车辆速度高达215千米/小时!!!超速地点疑似在黄冈麻阳高速公路。
经查,视频中的超速车辆为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蓝色奥迪小轿车,超速地点在麻阳高速37KM处,发布视频的人员为罗田河铺籍人。
警方立即赶赴罗田河铺找到了发布视频的雷某,并以雷某为突破口,锁定拍摄视频的廖某和超速驾驶的程某,仅一天,该案成功告破。
网友评论:
以廖某拍摄、雷某发布的视频为证据,民警依法对超速行驶的程某做出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对廖某和雷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雷某及时消除影响。
湖北公安郑重提醒: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切勿传播违法视频,一经发现警方将会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