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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6个多小时的执行、6车腾运物品,申请执行人终拿回房屋

2019-03-04 20:29  来源:法制生活报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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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上午9:00,凯里市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在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顾祥先的率领下准时出发,到旁海镇强制执行一起腾房案件。

  旁海镇距凯里市区29公里。出了城,汽车在蜿蜒的山路上颠簸行驶,驾驶员说现在的路好多了,“以前就是‘搓衣板’路,车子跑旁海2次就要修理。”

  初春的早晨还吹着寒风,看着车窗外雾蒙蒙的天,记者的心里不禁寒颤,这样的天气出门,真要有勇气。看着身边一个个着装整齐、精神饱满的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记者心中腾升敬佩。

  车子行驶一个多小时后,10:30大家来到执行现场,各执行小组各司其职,迅速开展工作。司法警察拉起了警戒线,在人大代表、旁海镇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新闻媒体记者的监督见证下,此次行动指挥长顾祥先指挥、协调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的物品逐件进行清点登记,安排搬运工将物品搬上车运往指定地点放置,对该房屋进行强制执行腾空。

  记者在现场看到,被执行人杨某兰的抵触情绪比较大,极不配合,恼羞成怒时还辱骂对其进行稳控的法警。为保障执行顺利进行,思想工作组执行干警对其好言相劝,悉心开导……在瑟瑟的寒风中,经过6个多小时有条不紊地工作,执行干警终于顺利将两层共6间,面积共110余平方米涉案房屋腾空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此次执行腾运房内的物品足足装了6车。

  据了解,凯里某银行旁海营业所搬到新址办公后,鉴于其位于旁海镇朝阳街的原办公用房无人维护管理,2013年3月,该银行职工在未得到单位委托情况下擅自将原办公用房无偿提供给张某管理使用,双方签订有《住房协议书》。张某、杨某兰夫妇接管房屋进行简单整理后,用于经营老木生意。2015年8月,凯里某银行根据工作要求,书面通知张某在20日内返还房屋。因张某、杨某兰夫妇没有搬离房屋,凯里某银行于2017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张某、杨某兰夫妇搬离房屋并恢复房屋原状。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杨某兰夫妇在30日内搬离涉诉房屋。判决生效后,张某、杨某兰夫妇未履行义务,凯里某银行向凯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多次通知张某、杨某兰夫妇限期搬离房屋。张某、杨某兰夫妇还向司法所、法律人士等咨询,但对答复结果均不满意。在自己“净身”出门会在乡邻面前抬不起头的想法驱使下,他们向原告凯里某银行提出要按“民俗”给付68万元“搬家费”“挂红费”的搬离条件,但遭拒绝。后来又降低为38万元,仍未获允。夫妇二人就以未满足其“搬家费”“挂红费”等请求为由拒绝履行判决义务。

  出于对当地民俗民风的尊重和尽快解决该起执行案件的考虑,承办法官多次做当事双方思想工作,最终达成了凯里某银行补偿张某夫妇1.8万元、张某夫妇在2019年1月23日前搬离房屋的执行和解协议。

  然而,张某夫妇并未在前述约定的期限内搬离房屋。

  为了维护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和司法权威,考虑到案件需要腾退的物品较多和被执行人有抵触情绪等因素,凯里法院决定集中力量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这才有了上面强制执行那一幕。

  “这是我办理执行案件以来耗时最长的一个执行案。”凯里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潘政旭向记者谈起这个执行案件,心里十分感慨。这起从上午10:30开始到下午5:00结束的执行案,潘政旭法官为被执行人的执拗最终未能达成执行和解深感遗憾。“本来可以执行和解,可就因为被执行人过分固执而丧失了机会,其实任何民风民俗都要在法律的框架下才能得到尊重。”

  过去法官说执行难,记者没有具体的概念。经过这一天的体验,记者终于理解执行的艰辛!执行法官为捍卫法律尊严的坚定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担当。(王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