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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北京法院 | 马宏玉:司法改革,我庆幸我在经历

2019-03-03 15:27  来源:京法网事 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赵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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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宏玉,北京市高级人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三级高级法官。

学生时代:

从拉萨到北京

我出生于上世纪70年代,有幸成长于新中国新社会,与国家改革开放几乎同步,见证了民族不断自强和经济不断复兴的阶段,同时也见证了北京高院的司法改革和进步。如今人虽到中年,但曾经的理想和追求仍在身边、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逐步实现,我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

我父母曾是上世纪60年代援藏建设的知识青年,我的童年是在父亲的家乡山东农村度过,那时山东也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印象中爷爷常做很多木工产品带到全国各地销售,改善自家的生活条件。

在上世纪70年代末,我被父母接到西藏并就读于拉萨小学,赶上全国支援边疆建设,我就读的学校不仅免费上学,还给我们配备难度较大的上海课本和来自各省市的精英老师。

在边疆生活学习的这几年,我是在听着《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和《边疆的泉水清又纯》等欢快的歌曲、在边疆人民淳朴热情的氛围中快乐成长的。后来我随父母回到北京,在北京上完六年中学后,幸运地考入中国政法大学就读法学专业,于上世纪90年代初毕业后即进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

为提押被告人

我拥有了第一枚名章

我在北京高院工作的26年以来,正好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历史阶段,中国的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法治建设也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

在这伟大的历史进程中,我从自己的工作中,深刻感受到我国的司法改革与时俱进、渐次展开,深刻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我刚进入法院时,先后在原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和刑三庭见习工作,因在见习期间不怕苦累,见习一年工作结束后就被分至高院刑一庭工作。

报到工作当日,因马上要随师父去看守所提讯,内勤当即到法院后边的刻章处,先给我刻了一枚名章便于提押被告人,可见当时刑事审判任务十分繁重,刑庭是法院审判工作中很受重视的审判庭。

1994年8月,因为要重点打击经济和职务领域的犯罪,北京高院重新组建刑二庭,专门审理经济犯罪案件,我也被调入刑二庭工作并起草书记员工作规则等。

我仿佛冲在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第一线

上世纪90年代末,最高人民法院筹措组织初任法官资格考试,不再是书记员干够年限由法院自行任命为助审员,而只能对通过初任法官资格考试的书记员进行助审员任命,这是对法官任命的一次改革尝试,还不是后来的统一司法考试,当时法官资格考试和律师资格考试是分别进行的。

在这期间,我通过由最高人民法院命题并组织阅卷的初任法官资格考试,后来才被任命为高院的助审员。1999年,人民法院开始进入第一个五年改革纲要时期,不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应当是一个社会最为持重稳定的力量。从2000年到2014年弹指一挥间,我仿佛冲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第一线,类似于先锋角色。在这十多年间,我先后被高院、北京市人大任命为正科级助审员、副处级审判员和三级法官、二级法官、一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

在被北京市人大任命为审判员前,我通过勤奋刻苦地复习和训练,在全市法院晋升考试中,成绩名列北京高院第一。在先后担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期间,我长期参与或审理各类经济和职务犯罪案件,既参与审理过原国土部部长田凤山受贿案、原药监局局长郑晓萸受贿案等多件大要案,也审理过毒品、抢劫、集资诈骗等涉毒涉众等多个死刑或抗诉案件。

因工作成绩优异,我在201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在审理这些刑事案件期间,我深刻感受到北京法院因司法改革而发生的各种变化和进步。

(马宏玉合议庭审理行政案件)

全新挑战

从刑事审判到行政审判

2014年7月,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因为工作需要,我被调入越来越繁忙的行政审判庭从事行政审判工作。

行政审判,是人民法院运用司法审判权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是否适当进行审查,以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对于我既是一个全新的审判工作,也是一个全新的挑战,行政审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当时国家在2014年11月1日刚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并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我通过抓紧时间虚心请教学习和多方锻炼,当月就直接进入行政审判工作状态,后很快成长为行政审判庭责任重大的审判长并带领一个审判团队,多次参与主持有网络直播的公开庭审工作。

在行政审判中,我审理过涉及民生的多件拆迁、腾退、征收等案件和涉及重大敏感的首例要求原农业部公开转基因信息等案件。我和审判团队力求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我也在2016年光荣地成为高院首批员额法官。

近三年我所撰写的案例、文章和学术论文等,分别获得全国法院案例二等奖和全市法院优秀奖等;在近两年的法官业绩排名中,我均名列北京高院第七名,名列本庭法官业绩前茅;在2017年还接到一幅上千名当事人联名赠送我审判团队的大锦旗,在2018年我很荣幸地晋升为三级高级法官。

(马宏玉针对行政审判工作接受媒体采访)

司法改革

我庆幸我在经历

从我的经历不难看出,我国的司法改革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逐步完善和发展的过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的司法改革在继续深化,在广度和深度上均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九大报告鲜明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总方向总抓手,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任务。

我作为身在其中的一名人民法官,从工作立场和十八大以来历次司法改革意见及具体工作方案的角度来看,这轮司法改革与以往有着实质性差别。

本轮司法改革是来自于最高层的顶层设计,涉及到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这充分显示了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司法改革的坚强决心。

正像习总书记指出的那样,过去几年来改革已经大有作为,新征程上改革仍大有可为。司法体制是否健全与完善,直接影响国家法治水平。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必然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参观“伟大的变革”主题展览)

当前,我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本职工作中全面贯彻执行司法改革各项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继续勇于担责,始终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要求自己,起到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审判工作中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断作出自己的贡献。

(马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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