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宁夏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高票通过《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赞成率分别为98.96%、99.48%。
2018年,宁夏各级法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三大战略”,切实履职尽责,共受理各类案件24.1万件,审(执)结21.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6.5%和20.1%,结案率达90.59%,同比上升2.78个百分点,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17件,平均1.15天审结一件案件,为宁夏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可靠司法保障。
宁夏检察机关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055人,起诉7338人。其中,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441人,起诉322人。“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覆盖全区1813所中小学和65万余名中小学生。对237名生活陷入困境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84.9万元。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97件,立案84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治理整改、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等诉前检察建议812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6件。
2019年,宁夏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对标“让法治成为宁夏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形成符合宁夏实际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司法改革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推动司法公开再上新台阶,让人民群众更好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为宁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宁夏检察机关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依法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正确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共同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黄河流域(宁夏段)河湖管理范围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活动等犯罪行为,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保护伞”。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与被监督机关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着力培养检察干警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激励检察干警担当作为,争做新时代的“实干家”。(首席记者 张怀民 记者 王潇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