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南通市在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的进程中,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全市法治建设满意度9年持续攀升,荣获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市,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和先进县(市、区)实现“满堂红”,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建成率达66.7%。骄人成绩的背后是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它已成为该市高质量发展的软实力。
压实领导干部第一责任人这一“源头”
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起到关键性推动作用,南通市抓住“关键少数”,在压实领导责任上打出强有力的“组合拳”,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示范效应,推动法治责任落地生根。
细化源头责任。早在2015年,南通市就率先出台了《关于建立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从“源头”上对党委、政府、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党群部门的职责任务进行了明确,细化了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8条职责任务、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的7条职责任务、其他成员作为共同责任人的4条职责任务。每年年初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使年度法治建设任务进一步明晰化。
考核的风向标。将法治建设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纳入市委、市政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占比10%,大大推进各地及市级机关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常态化展开。而每年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在年终组织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考评期间,将干部履行法治责任制情况列入年终述法的重要内容之一,考核结果与单位、个人年度考核等级认定、干部选拔任用、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挂钩。
组织开展系统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的基础上,每年举办依法治市专题培训班,从2016年起在市级层面已举办三期培训班,参训学员达269人,所有市级机关分管领导干部普遍轮训一遍,实现了法治理论与实践水平的双提升。与此同时,依托“江海法治讲坛”专家队伍,开展领导干部“百名专家千场法治报告会”宣讲活动600余场。
抓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这一“龙头”
从2004年海安首开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出庭应诉的先河后,南通市已连续12年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已成为法治南通建设的一项特色品牌,被誉为“海安样本、南通现象、江苏经验”。
近年来,南通市以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政能力为目标,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程。据统计,2018年1至11月,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9%,9个县(市、区)中有5个地区出庭率达100%,市级机关出庭应诉率达97.5%,受案数、败诉率持续下降,出庭效果不断提升,形成了政府依法行政、全社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定纷止争的良好氛围。
“出庭出声出彩,已成为我市‘法治型机关示范单位’评选的必要条件。”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永华对记者说,“今年不仅要求当年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机关负责人重大复议案件听证出席率均达到100%以外,还要求参评机关连续两年内无行政败诉案件,无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还要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无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积案等情形,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做实“千名领导干部观百庭”这一“重头”
2017年5月16日下午,张某诉通州区公安局车辆行政管理案在南通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省市人大代表、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市委党校学员及社会公众百余人进行了观摩,标志着该市“千名领导干部观百庭”活动拉开序幕。
为强化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的意识,2017年4月,南通市下发《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年度“千名领导干部观百庭”活动的通知》,采取市、县联动方式,由两级依治办、人民法院、政府法制办分别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观摩旁听法院典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庭审结束后组织旁听人员开展案件评议讨论,用切身经历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截至目前,全市已组织2000多名领导干部观摩了50多场庭审。
作为连续三届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的南通市公安局,进一步延伸了这项活动,他们于2018年10月12日在公安系统内举办行政诉讼模拟庭审辩论赛,“通过陈述观点、自由辩论、总结陈词三个环节辩论较量,不断提升公安部门应诉能力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南通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江辉介绍说。
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最有效路径。为此,南通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近三年一直低于10%,连续多年在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获优秀等次,政务环境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9.5%以上,在全省首次创业创新环境评价综合排名列全省第一,政法队伍满意度近五年内三次位居全省第一,市、县、镇三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配备率达100%,全民法治信仰得到有效增强。□陈广娟 韩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