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网讯1月21日17时许,静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八里中队按照勤务计划在静宁县城关镇北环东路进行执勤查控,执勤民警巡至德美花园一区路口处时,对停在此处的一辆银色小型普通客车进行常规检查,经查该车辆驾驶员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故决定对该车依法暂扣留过程中,该车辆副驾驶乘客吴某借酒撒泼,抱打不平,多次对交警执法人员进行辱骂威胁,并伸手推搡撕扯执法民警,经警告无效后,执法民警将其控制带上警车。之后吴某依然不依不挠,拔掉警车钥匙扔到车外,并朝坐在他旁边的民警面部击打一拳,将民警携带的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无理取闹达十余分钟。
扣留过程中,该车辆副驾驶乘客吴某借酒撒泼,多次对交警执法人员进行辱骂威胁,并伸手推搡撕扯执法民警,经警告无效后,执法民警将其控制带上警车。之后吴某依然不依不挠,拔掉警车钥匙扔到车外,并朝坐在他旁边的民警面部击打一拳,将民警携带的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无理取闹达十余分钟。
吴某被带至城关派出所办案区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人身检查时,吴某又借酒撒泼,自行脱掉身上的所有衣物,裸露着身体。民警多次劝说吴某将其衣物穿上,吴某非但不听还持续使用污言秽语侮辱谩骂民警,办案民警强行为其套上衣服后带至醒酒室,场面不堪入耳入目。约束至酒醒,酒醒后对其进行了询问。在查明事实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吴某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