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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政法机关护航民企】是谁让重点企业员工士气大振?是他们!

2019-01-23 17:13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赵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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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高院、龙岩市中院与合力攻坚,成功调解了林某、陈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某铜箔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有效保障了企业与施工人的共同利益,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各方当事人均对法院表示感谢。

  工程款产生纠纷

  承办人整理数千份原始资料

  福建某铜箔公司作为重点企业,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2011年6月,某建设公司中标该铜箔公司的厂房建设工程项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该建设公司将该项目交由林某、陈某施工。

  讼争项目工程于2013年底通过了竣工验收,并已于2014年1月9日前全部交付使用至今。此后,当事人因工程款支付产生纠纷。2017年6月15日,林某、陈某将某建筑公司、某铜箔公司起诉至龙岩中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龙岩中院案件承办人及法官助理、书记员历时近1个月时间连续加班加点,将案涉工程的设计图纸、签证单、付款凭证等数千份原始资料逐份经由当事人质证并分类造册,制作移交清单,移交鉴定机构对案涉工程的造价进行鉴定。

  同时,为保证鉴定机构工作顺畅、程序合法,案件承办人及审判辅助人员对于需实地勘查、测量的环节严格把关,凡需实地勘查的必与各方当事人共同到场见证,自2018年1月至4月间,多次到场对案涉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勘查测量。

  公司正常运营受阻

  法官积极争取调解空间

  诉讼期间,依原告申请,龙岩中院于2017年7月25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该铜箔公司价值4000万元的财产,后来因为林某、陈某变更诉讼请求,经过该铜箔公司申请,龙岩中院解除其中1850万元部分的查封、冻结、扣押,并继续查封、冻结、扣押2150万元的财产。

  该铜箔公司规模较大、员工众多,被采取保全措施后,公司正常营运受阻,高额成本更使企业雪上加霜。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协商调解,均未果。一审遂于2018年8月28日作出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在二审期间,一审承办法官仍不放弃调解希望,认为案件虽可以通过判决的方式解决纠纷,但会让涉案公司生产经营环境进一步恶化,如企业停工停产则会损害大批劳动者利益,不利于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恰逢龙岩中院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案件承办人利用案件上诉期间节点,继续为案结事了争取调解空间。

  各方重回谈判桌

  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针对各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的问题,一审承办法官通过“背靠背”形式分别召集各方当事人开展调解。通过反复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当事人重新回到谈判桌上。

  针对各方争议较大的问题,承办法官通过多方努力说服各方当事人,逐步拉近各方的心理差距;针对企业被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在厘清案件脉络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可行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纳入调解协议之中。最终,在案件移送上诉前的最短时间内,成功促成当事人达成共同的调解意向。

  为保证调解顺利进行,龙岩中院第一时间与省高院立案庭、民二庭负责人联系并报告案件情况,龙岩中院调集民二庭全庭9位书记员集中装卷,在一周时间内将案涉卷宗80多宗顺利归档、装册,并以专车专人于2018年10月29日运送卷宗至省高院立案庭第一时间完成了二审立案、分案。同时,省高院民二庭亦立即安排主审法官进行二审调解工作,在案件分至承办人的一天时间内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了最终的调解协议,并于2018年10月30日完成民事调解书的制作。

  至此,这起历时1年多、标的额近亿元的重点企业涉诉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后记

  为保障企业尽早重新投入生产经营,顺利渡过难关,龙岩中院在第一时间召集各方当事人就诉讼保全事宜及案件执行问题作出具体安排和及时处理,在短短2天内即同步实现解除保全和完成执行的关键两步,最大限度地减少讼累,避免司法资源浪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办案效果。该铜箔公司资金陆续得到回笼,企业得到了良好的运转;企业员工的士气也大大提振,工作效率得到了全面提高。(记者陈章群 通讯员 陈立烽 张煌忠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