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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湖北红安警方微信公告助力侦破“1.1”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9-01-23 11:25  来源:红安公安  责任编辑: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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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群看见警方发布的悬赏公告后,迫于警方的强大压力,交通肇事逃逸司机最终选择投案自首。1月19日,红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功破获“2019.1.1”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司机张某龙(男,30岁,红安县华河镇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9年1月1日晚上19时40分左右,红安县城关镇红华公路宋家榨路段发生一辆机动车撞倒行人的交通事故,一女性行人当场身亡。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驾车逃离现场。

成立专班 开展侦查

案件发生后,副局长刘昌义、交警大队长安武迅速带领交管中队罗映华、韩洪斌、韩枫、黄超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启动逃逸命案侦破工作机制。通过勘查,事故现场只发现了肇事车辆遗留的起子、扳手等修理工具,没有其他任何有价值的物证。

专案组通过对事故现场深入细致勘查、客观固定证据以及周边调查走访,初步确认肇事车为一辆黄色两轮摩托车。由于晚上抓拍的图片,嫌疑人带着头盔又看不清楚面部,摩托车也没有车牌,一时给案件侦破带来了难度。

与此同时,“红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出了“悬赏公告”对提供有价值线索能直接破案者奖励人民币5000元。公告发出后,专案民警接到2起热心群众提供的线索,但通过排查对比后,均不是该肇事车辆。案件陷入了僵局……



1月17日,“红安公安”再次发布“悬赏公告”并将奖励金额提高至2万元,同时动员全局民警、辅特警和工作人员在所有微信工作群、朋友圈广泛分享和转发,当晚文章浏览量即突破10000余次。



迫于压力 投案自首


1月19日上午,在公安机关的强大宣传攻势下,肇事司机张某龙由亲属陪同,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审讯,张某龙对其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真相大白 还原现场

据张某龙供述,案发当天18时20分左右,他驾驶一辆济南重骑牌二轮摩托车准备从华河老家回县城区的路上,行驶至宋家榨路段时,不慎将一行人撞倒,行人当场身亡。事故发生后,他抱着侥幸的心理驾车逃离现场。

当他在熟人的朋友圈看到红安警方发布的“悬赏公告”后每天坐立不安,神情恍惚,噩梦缠身,彻夜难眠,备受煎熬。在经过心理的挣扎后,理智终于战胜了侥幸。从而作出向警方投案的正确选择。

1月19日上午11时,专案民警将张某龙藏匿在家的一辆黄色二轮摩托车予以查扣,经比对,现场遗落的物品和该车碰撞摩擦的部位相吻合。至此,“1.1”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龙已被红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微信公告助力侦查破案,公安宣传特别是大家转发朋友圈功不可没!在此,红安警方衷心感谢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线索,支持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匡扶正义。同时,郑重承诺将继续发挥公安宣传的“喉舌”作用,震慑犯罪,形成攻势,动员群众参与侦查破案,全力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