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梅河口一家三口因涉嫌妨害民警执行公务全家人被刑事拘留。
2019年1月19日21时45分左右,梅河口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接到枫林小镇居民报警,称有人敲错门还无理取闹。
接到报警,民警石东辉带领辅警许文亮前往现场,10分钟后姜龙带领辅警闻海博随后增援。
经现场询问,当事人蔻某酒后回家走错楼层用力敲开邻居家房门。当发现走错人家了不但不认错,还与邻居发生了争吵。
当警察到达现场后,如果经过劝说承认了错误,事情也就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然而蔻某借着酒劲儿,不但没有承认错误反而把矛盾转嫁给了警察。面对出警的警察破口大骂,还进行撕扯。
当警察强行带离时,蔻某的妻子王某及女儿不但满嘴污言秽语,而且还用脚踹和手撕等方式进行阻碍,致4名警察身上都有擦破伤,警服都有不同程度损坏。
当蔻某被带进警车后,其妻女趴在警车机器盖上阻止警车驶离。导致蔻某钻出警车猛踢警察,还不断谩骂和叫嚣,引来数十名群众围观。特警教导员杨刚在接到增援的命令后,带领特警队员赶到现场,将3名当事人带离现场。

梅河口市公安局"维权办"接到解放派出所报告后,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认为解放派出所民警此次执行职务符合《人民警察法》相关规定,无过错,应当予以维权。
经请示局维权委主要领导,局维权办立即启动维权程序,同时指定新华派出所负责办理此案。
新华派出所民警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查看了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内容,走访了当时在场的目击证人,彻底还原了事实真相,并在证据事实的基础上,认定当事人蔻某及其妻女妨碍民警正当执法的违法事实。
3名犯罪嫌疑人对其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新华派出所以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妨害公务罪予以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