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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误入传销组织 小伙竟自编自演“绑架案”向家人索财

2019-01-10 11:11  来源:宁夏日报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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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小伙在银川自编自演“绑架案”,伙同他人向自己的父亲、姐姐索要钱财。1月8日,据《宁夏日报》报道,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

2018年6月的一天,家住云南楚雄的李某某收到一个视频。视频中,在银川务工的儿子李某翔身处一片荒地被五花大绑,灰头土脸血迹斑斑,旁边还有人对其拳打脚踢。发送视频的神秘人向李某某索要钱财5.6万元,声称收不到钱就要对李某翔“下手”。该视频还发送到了李某翔的姐姐李某莉手机上。当天下午5时,李某莉再次接到神秘电话,来电者自称要向李某翔收取高利贷,要求李某莉代弟支付5.6万元,并以李某翔的生命安全相威胁。李某某和李某莉报案后因担心李某翔安危而赶往银川。4天后,警方破获该案,绑架、勒索李某翔的3名人员全部归案。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起绑架案却是李某翔自己一手策划的。

李某翔1998年10月出生,初中文化,无业,因误入传销组织而来到银川。此前,李某翔多次向家人要钱未果,便勾结被告人张某、罗某某共谋敲诈勒索父亲和姐姐。去年6月14日,李某翔与张某、罗某某等人在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路包兰线铁路桥附近的一片荒地,指使罗某某、张某用地上的灰抹在其衣服上,将红墨水抹在脸上,用几根电线将其手绑在身后,然后让罗某某、张某等人假装殴打自己,拍摄被殴打的视频。“表演”结束后,李某翔将视频发给被害人李某某、李某莉,索要钱财,后被抓获归案。

金凤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翔、张某、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向李某翔的近亲属强行索要财物5.6万元,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刑事处罚。本案系犯罪未遂且被告人均具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翔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记者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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