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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政法人40岁·40年政法人】我们都是法治进步的受益者

2019-01-09 17:16  来源:长安新疆  责任编辑:彭绮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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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978年,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们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征程。40年来,一路披荆斩棘,一路砥砺奋进,一路春风化雨,中国人民用开放与创新书写了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壮丽史诗。

40年众志成城、波澜壮阔的岁月,新疆政法干警既是见证者又是受益者更是参与者,他们锐意进取,把握机遇与挑战,紧紧跟随国家改革开放的步伐,在这段奔涌激荡的改革浪潮中,劈波斩浪、奋楫前行,在风云激荡的时代画卷上,书写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

12月21日起,“长安新疆”推出“政法人40岁·40年政法人”专题报道,在新疆政法干警的讲述中,回溯40年奋斗之路,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


作为改革开放的同龄人,40年光辉历程的亲历者、见证者,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司法局克孜勒陶片区司法所所长阿曼吐尔·萨迪尔深切感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变化。

“我的长辈们都说我是'福星',因为我出生后,我们的生活变化太大了,这都是改革开放的成果。”阿曼吐尔·萨迪尔说。

阿曼吐尔(左)的全家福

改革春风吹暖大山深处

阿曼吐尔出生在阿克陶县恰尔隆乡3村。

恰尔隆乡地处距离县城210公里的大山深处,人均耕地少、草场少,是典型的贫困地区,居住在这里的很多牧民一辈子也没有走出过大山。“记得小时候我父亲都是骑马工作,有的地方路况不好,不能骑马,就只能步行。”阿曼吐尔告诉记者。

阿曼吐尔的父亲是乡政府干部,母亲是小学老师,他们希望阿曼吐尔能够考上大学,走出大山,看看外面的世界。

阿曼吐尔没有让父母失望,1996年9月,18岁的他考上喀什农业学校。


1996年阿曼吐尔(左)和同学

“那会儿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有很多我没有见过的新鲜事物,也是第一次看见了飞机。那会儿就觉得如果我也能生活在这里该多好。”回忆第一次走出大山的情景,阿曼吐尔很感慨。

在那个移动设备还没有普及的年代,阿曼吐尔与在大山深处的父母只能通过一封封书信传达思念与牵挂。“一封信最快要一个月才能到我父母手里,如果真要有个什么事,等他们知道都已经过去很久了。”

而最困难的事是回家。每到寒暑假,归家心切的阿曼吐尔要先坐车到克孜勒陶乡,之后的路只能步行,要两天半才能走到家。“有一年放假,走到英吉沙县我和同学没有钱了,辗转搭了很多次顺风车,然后又走了两天两夜才到家。看看现在的交通,别说有客车了,不少牧民还有了自己的小轿车。现在想想我的求学路还真是艰辛。”回想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变化,阿曼吐尔感慨万千。

如今,阿曼吐尔的家乡发生了巨大变化,牧民享受着党和政府的诸多惠民政策,不少人通过牧民定居和异地搬迁政策走出了深山,一条条柏油路通到了牧民的定居兴牧房门口,现代化的生活设施让牧民们过上了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

从土块房到楼房

2000年,阿曼吐尔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恰尔隆乡政府,负责司法工作。学农出身的阿曼吐尔坚持自学法律知识,骑马赶路时都不忘背诵法条。阿曼吐尔说,那时乡里还没有司法所,当时的条件比较差,信息闭塞,不像现在通过广播、电视就能学习到法律知识,所以普法工作开展困难,群众的法治意识很薄弱。

2009年的恰尔隆乡镇司法所(上)和现在的恰尔隆乡镇司法所(下)

2009年,恰尔隆乡镇司法所成立了,阿曼吐尔成为司法所里惟一一名司法干警。一间土块房、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就是当时的司法所所有的办公设施;工作时没有电脑、打印机,所有的档案材料都靠手写;交通工具除了走路就是骑马或是骑驴,给县司法局上报材料靠邮寄或货运车带送。“相比别的地方,我们这里确实比较落后,但是并不影响我们的工作,为群众服务的心都是一样的,就是比别人多费点功夫。”阿曼吐尔笑着说,2011年2月,司法所工作人员多了起来,办公室从土块房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楼房,办公设备一应齐全,还有专门的工作用车,县城到乡里全程柏油路,再也不用骑马赶路了。


2010年,阿曼吐尔的下乡普法路很不好走

在职业中感受法治进步

作为一名“老”司法人,阿曼吐尔在职业中也强烈地感受着法治的发展与进步。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确立,为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2012年10月又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社区矫正工作是2003年开始在北京、天津、上海等6个省市实行试点的,通过不断地实践,从写入刑法,到《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等文件的出台,再到四部门制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此项工作在法律层面的不断充实完善贯穿着阿曼吐尔的职业生涯。

“社区矫正是借助政府、社区、社会爱心人士以及亲人的帮助,让矫正对象在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生活的情况下,改正恶习,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并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实现再社会化的过程。”阿曼吐尔说,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全新的刑罚执行方式,蕴涵着刑罚的惩罚性和恢复性双重价值,这是他在近二十年的司法工作中,强烈感受到的法治发展与进步的一个例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法治建设的进步,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也在进一步完善,其受益者不仅仅是老百姓,也提升了我们的工作能力,能更好地在工作中实现执法为民理念。”阿曼吐尔说。(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