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我要投稿
长安播报

扫黑除恶:宁夏法院在行动!

2018-12-31 09:43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赵利丽
字号  分享至:

  黑恶不除,民不安、国不宁。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斗争始终上演“进行时”,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擂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鼓,百姓无不奔走相告。

  在全国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更是肩负着重要职责和使命。

  扫黑除恶:党中央英明决策显威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中央明确,自2018年1月开始的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以下十类情形进行重点打击: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与此同时,宁夏高院要求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参与整治涉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扫黑除恶:宁夏法院走在前出重拳

  扫黑除恶,宁夏法院站位高、有担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夏各级法院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肩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宁夏高院党组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议,各中基层法院也多次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专题会议精神、自治区扫黑除恶推进会精神、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精神,动员、部署全区法院干警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积极投入到专项斗争中。全区各级法院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结合全区法院实际情况,研究部署了20多条具体贯彻意见。组织业务骨干学习外省法院扫黑除恶审判经验,高、中级法院均建立了涉黑恶案件指导督办机制,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指派专人跟踪指导,督促快审快结,确保案件质量。

  宁夏各级法院抽调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审判人员,组成扫黑除恶专业化审判团队或专业合议庭,为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的范围,由高院对各部门和各中院、各中院对辖区基层法院开展专项斗争的情况进行考核,确保专项斗争各项部署任务能够得到全面落实。

  同时,全区各级法院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市场、广场等地,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车辆巡逻宣传、现场讲解法律法规等多种方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报纸、电视和新媒体、互联网等方式,对专项斗争进展和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宣判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宁夏法院出重拳、严惩处。

  近一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宁夏各级法院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各级法院依法“稳、准、狠”地打击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打掉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了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治区高级法院与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加强分工配合,协商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会商工作机制,明确了涉黑涉恶案件中需要会商的内容。通过会商统一对涉黑恶案件的证据认定标准,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要求,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全区各级法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把好法律政策界限,既不“降格”,也不人为“拔高”,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质量。在一审审结的15件174人中,有3件5人因不符合恶势力的认定标准未认定为恶势力,但对构成的相关犯罪进行了严格依法判处,确保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审判质量。

  自治区高级法院牵头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印发《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和《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规范相关案件证据认定标准,为各级公、检、法办案人员提供了直接具体的办案指引;高级法院还制作印发了扫黑除恶办案手册和典型案例,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得到了基层办案人员的普遍好评。

  自治区高级法院牵头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近300名刑事审判人员和公安民警参加了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到自治区政法委、固原市、中卫市举办专项斗争培训班上授课,对于促进全区政法各单位统一证据标准,提高侦查、起诉和裁判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自治区高级法院牵头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厅召开相关会议,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涉黑涉恶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好涉黑涉恶犯罪罪犯的教育管理、减刑假释报请审核、入所(检)检察、日常巡查等工作,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的减刑、假释提出明确要求,依法从严控制。

  一系列精心部署、强势发力的高效举措,推动了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纵深发展,掀起了一波又一波扫黑除恶的高潮。

  多次聚众赌博祸害吴忠市社会秩序的郭金发等52名被告人,通过开设赌场、在娱乐场所强制消费、指使组织成员插手劳务工资纠纷、滋扰餐饮店正常营业等方式,对当地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和群众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经吴忠市两级法院一、二审审理以郭金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数罪并罚被依法严惩。

  长期盘踞银川火车站的王桂香等16名被告人,假借接站或购票等方式,对过站旅客财产实施窃取或抢劫的涉恶案件,经西夏区法院一审审理以抢劫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受到法律严惩。作乱银川火车站的尚成建等18名被告人,以接站、打牌等为幌子诈骗旅客的涉恶案件,经金凤区法院一审审理以诈骗罪被依法严惩。

  石嘴山平罗县韩某、谢某某等恶势力犯罪、大武口区朱某等人寻衅滋事罪涉恶案件、固原市彭阳县尹某、景某、朱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纷纷在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得到“稳、准、狠”地严厉打击,解决了人民群众期盼多年而没有解决的突出问题。

  银川中院对受理的6件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减刑案件,将减刑建议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逐案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监督。经过审理,合议庭严格掌握减刑适用条件,综合考察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依照查明的事实及法律规定,对5名未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1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涉黑罪犯减刑幅度严格掌握,并在审理终结后,将裁判文书审核上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全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予以公开。

  12月3日、12月5日、12月11日、12月13日、12月20日......,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全区各级法院对审理结束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止12月25日,全区法院一审受理涉黑罪名案件2件53人,审结1件52人;一审受理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18件185人,审结11件85人;一审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5件43人,均正在审理中。其中,对郭金发等52人涉黑案,依法认定涉黑犯罪人数13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

  破“网”打“伞”,宁夏法院敢亮剑、不护短。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与反腐“拍蝇”相结合,深挖彻查保护伞,着力破“网”打“伞”,决不让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石沉大海”。

  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专项斗争。全区各级法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通过在法院内外网、微信公众号和主要媒体开通线索举报平台、公布线索举报方式,深入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涉黑恶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不属于涉黑涉恶线索但需要自查的问题线索,要求相关法院做好自查、答复工作,确保件件有回音,增强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信心。

  刀刃向内,深挖“保护伞”。高级法院印发《关于在全区法院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排查行动的通知》,从全区法院近五年审理的各类案件中梳理排查涉黑恶线索,要求全区法院自10月份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对近年来已结和未结的涉黑涉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等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信访等各类案件进行再排查。在排查的基础上,宁夏高院印发了《关于在全区法院开展法院系统干警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的通知》,刀刃向内,不护短,从中摸排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并严禁干警干预、过问、打听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对通风报信行为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深挖彻查“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压实责任,建立“背书机制”。全区各级法院建立零线索背书机制,要求在各类案件排查中没有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的,审判人员要向庭长背书、庭长要向分管领导背书、分管领导要向党组背书,下级法院党组要向上级法院党组逐级背书。同时,高级法院要求全区法院落实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的“三长”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签字背书制度,在审理结案、作出判决时,对案件中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要作出明确结论,切实压实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人员落实线索排查任务的责任。

  截止12月15日,全区各级法院收集和摸排到涉黑涉恶线索973条,其中群众举报307条、法院排查出666条,移送相关部门核查744条。(记者 赵霞

个税新政、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9年1月一批新规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一批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与新规将实行,更好地为百姓生活保驾护航。

人贩子张维平、周容平被判死刑,案涉九名幼儿 ...

2人死刑、2人无期!

用政法新媒体的春天,带来政法事业的万紫千红!

我们必须为共和国守住中国互联网的半壁江山!

她在朋友圈"控诉":世界上有很多好警察,我只有...

“她是我最好的妈妈,我也希望大家能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