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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40年改革风云录丨安徽律师在改革浪潮中砥砺前行

2018-12-25 13:29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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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顾问处”改为“律师事务所”

从“国家干部”变成“专职律师”

从“收费上交国家财政”到实行“自收自支的经费管理”

……

  律师制度的恢复是伴随着改革而催生的,律师工作的创建与发展与我国的改革开放休戚与共、息息相关。经过40年的栉风沐雨,律师行业随改革开放而兴盛,安徽省律师在改革的浪潮中发挥着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

1980年这一年对于全国律师来说

是意义重大的一年

  1980年8月26日,司法部送给“黄埔一期”律师的最珍贵的礼物——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它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的关键性标志,成为当时律师在八十年代办案时,与刑法、刑诉法并用的“三大法宝”之一。律师制度恢复之初,沿用前苏联的模式,称律师工作机构为“法律顾问处”。1980年4月,安徽省芜湖、蚌埠、合肥三市和霍邱县先后筹建法律顾问处。同年年底,全省共有16个市、县建立了法律顾问处。截至1983年上半年,全省82个市、县已全部建立了法律顾问处。


对律师工作机构的改革

安徽省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

  安徽老律师徐达勋是亲历安徽律师改革发展历程的律师之一。他回忆,1983年6月28日安徽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歙县律师事务所”,该所于同年8月1日挂牌办公。它是安徽省第一家由退休律师和兼职律师组成,不占行政编制,不要国家经费,实行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性质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机构的名称由官方的、法定的“法律顾问处”,第一次改变为“律师事务所”,这也是安徽省律师工作机构改革的先河。

  1986年,全省有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98家。1988年8月29日,安徽省司法厅下文将法律顾问处统一更名为律师事务所。1989年底,全省有律师事务所119家,其中经济、涉外、海事等专业性律师事务所14家。安徽经济律师事务所、安徽省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是当时较早从事证券业务和涉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至此,全省初步形成具有一定层次和专业特色的律师工作机构格局。

1987年马鞍山市开展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

打破国家包办律师的体制

  1987年,马鞍山市成立全省首家不占编制、不拨经费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马鞍山江南律师事务所。1992年,在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安徽省率先提出开展个人开业试点的意见,引起与会者的强烈反响。1993年,李益如律师带头建立全省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肥侨务律师事务所。1994年,全省第一家个人领办律师事务所——雷延平律师事务所成立。


  安徽律师组织形式又再一次迎来突破性改革。2000年8月14日司法部发布了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实施方案。律师的公职身份不再保留,律师事务所的公职人员一律辞去公职,这是律师工作和律师制度改革中最深刻、最具挑战性的战略性决策。至此,律师已完全脱去了行政外衣,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化道路,它为我国律师的繁荣发展铺平了道路。



  在律师岗位上奋战近40年的安徽律师李益如也搭载着这趟“律师改革”的列车,一生奉献在律师的道路上。

  李益如,毕业于南京大学,现为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她是1981年4月份进入律师行业的,至今仍然每天出现在律所的办公室里,那些很多年前的代理案件中的细节她比年轻律师记得还要清楚。

(1982年4月18日安徽省律协成立时全体合肥律师留影,前排右一为李益如律师)

  1997年的某商场营业员贪污案就一直让李益如记忆犹新。

  此案的当事人邓某是某商场的一名营业员,被指控在商场工作期间贪污30万。李益如在调查取证时发现该案件证据不足,不足以判邓某贪污罪,便不断申诉。申诉过程整整持续了三年的时间,在这三年里,李益如看着尚在狱中的邓某无法伸冤,便来来回回地去跑省人大、市人大、法院要求能给此案进行二审的机会。法院虽答应了二审,但是却迟迟没有开庭审判。在李益如的不懈追责下,法院终于还给了邓某一个公道,宣判邓某贪污罪不成立。

  改革开放以来,安徽律师的工作环境也迎来了巨大的变化。


(合肥司法局1988年组织律师在街头进行义务法律咨询)

  早年间李益如的工作环境仅仅由一间平房、四张桌椅、四个人组成的。李益如说:“那时候的平房是老房子,下雨天的时候,雨水顺着墙壁漏到地上,也没人在意没人修缮那间‘办公室’。有老百姓来咨询法律或者代理法律案件都是在走廊的长板凳上坐着排队的,哪还有现在的空调房、大厅和座椅呀。”

  80年代末,有一次李益如和几名同事去往湖北一个乡下为安徽某印染厂追货款。由于经费和时间的限制,他们一行人只好搭火车一路“站”去了湖北。当时李益如恰逢身体不适,下车后却是直奔目的地没有丝毫怠慢,这样忙碌奔波的经历在她的职业生涯中可谓司空见惯。


  进入21世纪,律师工作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专职律师的队伍进一步扩大,兼职律师队伍得到整顿提高,特邀律师退出历史舞台,法律援助律师得到稳定定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全面推进……律师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和人们的重视和尊重,李益如清晰地记得2009年由她代理的历时一年多的农民工讨薪案件,为了感谢李益如,农民工康某某在胜诉后经常打电话给李益如问候近况。“每次都说要给我寄鸡蛋啊家禽啊给我吃,非常客气。”李益如笑着回忆。


(李益如律师1990年夏天到深圳办案时留影)

  老一辈们顽强进取的精神不仅给老百姓带来了法律时代的春天,更在后辈们的心中种下了“为人民服务”的种子。受母亲的影响,李益如的女儿在安徽大学读了法律系研究生,1991年毕业后便加入到律师队伍中,成为一名与母亲比肩而立的律师。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开办社区法制课堂

  据统计,截至2018年10月底,安徽省现有律师事务所818家,其中合伙所644家,个人所163家,国资所11家。全省有律师12017人,其中专职律师9203人、兼职律师426人、法律援助律师182人、公职律师1972人、公司律师234人。执业律师中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325人。律师党员4132人,占全省律师总数的34.4%。近年来,全省律师队伍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


  这40年风风雨雨的征程中,安徽省的律师工作机构、律师队伍、律师经费、律师待遇和律师资格都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生奉献安徽律师事业,从律师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律师彭真曾在日记里这样写到:“认真负责,深入细致,办好每一个案件。我们在每一个案件中的劳动,都会是有益的。我们应该做一个无愧者。我们的道路,坎坷是难免的,但我们毕竟在一步步前进。”

  作者:汪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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